第38章 阁部之争38(1 / 2)
王国光不断讲述户部积弊,朱翊钧时不时点点头,下笔写几个字,作为记录。
他记忆力虽好,还是会做笔记,这样更有利于整理思路。
皇帝的身份特殊,无法随意出宫。
而且就算出去了,也会有人提前做准备,安排人手清街洒扫,做好严密的防护,根本看不到宫外工作生活的真实情景。
但是户部内部的积弊,光是听上去,就已经令人咋舌。
户部这么混乱,怪不得国家财政总出问题。
而这还只是王国光发觉到的积弊,朱翊钧用后世的眼光来看,情况只会更加糟糕。
哪怕王国光将他所知道的问题解决,朱翊钧依然想要将户部这个烂摊子全面改造一番。
大明的户部,就算比起唐宋,都算落后的。
财政的规划统计,从铜钱倒退回了实物。
在农业社会,粮食布匹等实物确实重要,但是为了完成赋税解运的任务,从来不考虑难以衡量的运输成本。征集到的税收只要运送到指定的目的地,开支收入相抵即可。
至于运输成本,大多变成了繁重的劳役,由百姓承担。
如今部分实物和徭役已经折银征收,户部只有记账的功能,具体各处结余开支,由地方自行负责,缺少统筹管理权。
更可怕的是,负责署理全国的户部,不再学习前人,按照度支、仓部这种具体的职能划分。
废掉宰相后,户部改制,变成了十三清吏司,成为了单纯接受各布政使司地方数据的对口单位。
一些具体事项,分散各司。
百官、勋贵、宗室的俸禄交由陕西清吏司负责,盐课由山东清吏司负责,关税由贵州清吏司负责,钞关由云南清吏司……
甚至北直隶、南直隶的财政都不肯专列一司,而是交给福建清吏司和四川清吏司兼领。
为什么会这样?
就是因为这几个机构相对比较闲,让他们多一点任务。
用这种财政管理方式,一个仓库要接收数不清的解运队伍,而一个解运队伍,可能要同时要为户部、工部等多個部门运输。
时间、货物种类和数目、部门……全都搅在一起,让人难以顺利的进行审计分配。
而且皇帝私用的内帑与国库混淆不清,支取挪用缺少制衡。仓库分属于户部、工部、鸿胪寺等部门管理。然而文官只是记账,宦官才掌握大门的钥匙。
隆庆时,甚至有宦官拿着空白的条子,去太仆寺要银子,可见其中的混乱。
明初洪武甚至还规定,浙江江西苏松之人,不得任职户部,将这一条写在了《大明会典》里,特意定为祖制。
朱翊钧理解洪武当年指定这条的心情,江南是国家财税重地,担心当地豪强与户部勾结,徇私枉法,阻碍税收。
为了保护国家经济支柱,才出此政令。
不过在建文时,这条祖制就孙子废除。
直到永乐靖难后,重新恢复。正德年间,还在《吏部选官》书中,重申了此条。
这之后的三地官员,别说户部的实职了,甚至连户部尚书的虚衔都没有得到过。
不过这只限于尚书、侍郎、郎中之类的重要位置,再之下的文书小吏,依然有许多江浙人的身影。
而且即使户部不用江南人为官,依然无法阻止严世蕃这类蛀虫,利用工部任职的机会,大捞特捞。
真像老马说的那样,这个世界,就是个草台班子……
可惜,户部身为六部之一,不可轻动。
朱翊钧有心对其进行改制,也要耐心等到自己羽翼已丰的时候。
就像是勉强能够运行的屎山程序一样,万一弄不好,会出现更多的bug,甚至让程序崩溃。
起码要等高拱成功解决辽东潜在的危局,回京之后才能开始。
他在心里感慨几句,陷入更深层次的思考。
朱翊钧突然想到,自己尚未亲政,这些政务细节没必要特意讲给自己听,交给首辅即可。
日常六部的运转就是如此,大小事务,按正常的流程上题本,内阁批复。
自己平日学习治国理政,就是从这些题本中抽取一些,当做练习题。
除了少数有争议,需要廷议的事务,大臣们不会特意来找自己请示。
可能是王国光初任户部尚书,为了在小皇帝面前有所表现,也可能还有其他更深层次的理由……
朱翊钧突然想到,还有一个可能性——那就是王国光作为户部尚书,有意与内阁争权!
此事不仅仅是户部想要清除内部积弊,还想以此提高六部的影响力。
这就是阁部之争!
明初没有内阁,洪武废除宰相之后,六部成为了实际上的最高层,吏部天官从此成为百官之首。
然而随着内阁的设立,丘濬、杨廷和等人的崛起,内阁逐渐压过了六部。
没有宰相之名,却有宰相之实。
弘治正德时,吏部尚书王恕、王琼,均与内阁发生了剧烈的争斗。
就连吏部尚书和内阁首辅谁走到前面,见面后谁应该先行礼这种小事,都要争的不可开交。
结果吏部落败,两位尚书被迫罢职回乡。
等到嘉靖隆庆时,六部已经正式屈居内阁之下了。
高拱为了避免这个问题,干脆将两大要职兼任,内阁首辅和吏部尚书一肩挑。
正因此,他深受忌惮各方,哪怕去掉了性格缺陷,也不可能长久。
张居正放弃吏部尚书的职位,退了一步。
内阁与六部之间权力的争夺,难免会重新开始。
张居正活着的时候,依靠之前的惯性和皇帝的信赖,能够横压一时。但他死后被人疯狂反扑清算,多多少少与此有关。
在他之后,哪怕申时行、王锡爵等首辅,都免不了与六部进行权力斗争,在官员任免等方面,来回拉扯。
不过在朱翊钧的记忆中,王国光与张居正素来交好,力主变法革新,在张居正死后,王国光同样遭到弹劾,被迫致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