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流放刘邦47(1 / 2)
“害背别徼而偷,五人,脏一钱以上者,论何处?”
“这……应令其归还钱物,再殴之!”
“……甲与人殴,缚而尽拔其须眉,啮断人鼻若耳若指若唇者,论何处?”
“呃……应罚伤药,殴之,贬……贬为成旦?”
“黥城旦者,完城而诬人,论何处?”
“这个,应令其服完成旦,再……殴之?”
“甲捕乙,告盗书丞印以亡,问亡二日,它如甲,罪已论乙,论甲何处?”
“应赏钱记功……”
…………
嬴政一连问了五六个律法方面的基本问题,刘季都支支吾吾作不上谈,只能勉强按照模糊记忆里的回忆作答。
回答频率最多的两个字是“殴之”,倒是与刘季混社会的身份十分符合。
混混嘛,遇到啥事儿抡起拳头就上,不是大事儿谁想着告官啊?
“夫、妻、子五人共盗,皆当刑城旦,今甲尽捕告之,问甲当购几何?”
“这……这这……”
从始皇帝提问他律法方面的问题时刘季就开始汗流浃背了。
别人不知道他,他自己还不知道自己吗?
这个亭长的位置就是托关系才拿到的,至于律简,他应试时确实背过一段时间,但一来没怎么用心,二来时间过了这么久,平日里也没怎么用,大部分早就忘了个干净。
毕竟平日里调节邻里矛盾也用不着这些啊。
就像始皇帝问的,遇到盗窃打人的怎么办?
那肯定是先打一顿,打完再看具体咋回事,盗窃的就赔钱,打人的就赔医药费,要是被打那人不是什么好东西,说不得刘季还得帮着踹两脚。
秦法严苛,动不动就是成旦,流放。
大家乡里乡亲的,每日抬头不见低头见,除非是有仇,不然谁会把关系搞的那么僵。
丰邑沛县本就是魏楚交接地,楚人民风彪炳,个个脑生反骨,陈胜,刘邦,项羽三个神仙都是楚国人。
可见底层百姓根本就不咋把律法当回事儿。
顺带一提,秦朝律法虽严,但还不至于那么绝情。
那句流传至广的“失期,法皆斩”放在后世一直是秦律被黑的点之一。
后来出土了云梦地秦简,才为秦律正名。
“御中发徵,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其得,及诣。水雨,除兴……”
这话的意思大概是朝廷征伐徭役,耽搁了时间就罚二甲钱,大约一千左右。
而徭役迟到,三到五天只需要被斥责一顿,迟到更长时间才需要罚钱。
遇到下水不能动工,甚至可以免除征发。
仿佛陈胜与吴广的那句起义时的口号就是个谣言。
其实并非这样。
陈胜与吴广两人的性质就与秦律里记载的不一样。
他俩是兵!
军法与普通的律法可是两码事儿,完全不能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