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回镇,独居!(1 / 2)
妖魔的功法和普通武者修行的功法并不相同。
廖熠现在虽说是没有出过县城,可或多或少也是看过几本功法的。
武者修行的功法获取方式比较难,好的功法要银子,也要机遇。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修行功法的天赋。
若是没有天赋,再好的功法也没有用。
回归正题。
妖魔的功法似乎更加纯粹,没有花里胡哨的招式。
更别说这练至大成,可提升一狼之力的炼体功法。
据廖熠所知,这种功法大多都属于横练功法,他这种细皮嫩肉的到最后估计都会变成糙大汉。
而且修炼需要的时间也是以年为单位的。
如果不是他有特殊的金手指,又怎么可能会轻易的尝试去修行别的功法。
一门功法练至圆满威力肯定不俗,当然也有许多人想多练几门法门,只不过没太多精力。
《狼力》虽说只能修炼到一境圆满,可是经过他了解所得,增加的一狼之力,大约是一境巅峰实力妖狼的全部力量。
加持在自己身上是很恐怖的。
比他的什么赤焰斩要好很多。
他一时间有些怀念自己独立的院子,可以尽情的提升自己的修为,不需要遮遮掩掩。
但是不过只是浪费几天功夫而已,算不了什么。
至于脱离提灯司单独出外猎杀妖魔,这个想法他也想过,只不过很快就把这个想法抛之脑后。
在没有搞清楚这个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时,还是老老实实的依附大势力。
到时候羽翼丰满,找个借口溜了便是。
一夜过去。
天大亮,老方一大早就起来找了一个精壮汉子,在村里找了辆驴车,再加上他们自己的马车,来回运两趟的话,应该就可以运完。
为了确保路上安全,老方特意跟上,留下廖熠二人在这里看守剩余的妖狼尸体。
直接找镇上的货商卖掉就可,没必要来回在县城与镇上奔波。
这种等级的妖兽丢进提灯司,根本就换不来战功,还不如多卖一些钱。
出了昨晚的事情后。
一部分难民趁天亮就已经向着县城方向继续逃荒,在这荒郊野岭的,若是再冒出那样的妖狼,那可没有应付的方法。
廖熠又在这里待了大半天,等到太阳到了脑袋顶上,老方的身影才出现在了村口。
刚一下马车就骂骂咧咧的。
“路上的难民越来越多了。”
“若不是有我在,估计就直接上手抢马车了。”
老方简单的整理了一下衣袍,不过很快又露出来大牙,看起来收获不错。
“跟镇上的货商商量好了。”
“这些大概能卖40两银子左右。”
“也算是不错的收获了!”
廖熠听后倒是觉得这个价有些低了,但是想想,确实也值这个价。
狼的肉其实并不好吃,虽然已经妖魔化,可是妖魔化是因为吃人所导致的,这些狼妖用疯狼来形容再合适不过。
廖熠哪怕喜欢吃肉,也绝对不会对昨晚的那些狼有想法。
也就狼皮还有点用。
价格卖的低,自然也正常。
有的低境界妖兽尸体价格甚至都不如猪马牛羊。
四境以上的妖兽才是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