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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期仗着身高优势,探头看清了信上内容,随口应道:“是第二,就是第——啊!表哥,你干嘛打我!”

于西楼一脚踹飞这个没眼力见的,开口安慰好友:“一笑小姐不是说了吗,我们的棺材美人,还没有正式登场,只凭路人的介绍,就已经排行第二了,等她戏再多一点,就能登顶了!”

熊耀英却并没有释怀,他皱眉道:“不,现在超不过,以后更难超!”

棺材美人的噱头在于貌美如花心如蛇蝎,可事实上,这是一个误会。

熊耀英看了眼书桌上的稿子,直觉去了邪恶外衣的棺材美人,很难胜过白衣胜雪的古墓美人。

他虽然口口声声泔水和咖啡,对查先生,还是佩服的。

据他所知,整个明报,完全是围着查先生一个人转的,无论是审稿,排版还是发行,查先生全都一言以决之。

这就好像两个厨子,大家饭做得差不多,都很好吃,其中一个还开餐馆,餐馆还是连锁的,剩下这个只能给对方打工。

不过,熊耀英眼中燃起了熊熊烈火,棺材美人不行,他还可以继续换新人!

……最近血压有点高,换了药,试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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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小李探花(二更)

这本书是不行了,女主角已经换过一次了,再换剧情都不好编下去了。

那就直接开新书,写一个全新的美人儿!

熊耀英两眼放光,转眼就有了决定:他要写一个绝世美人!

她有着银铃般娇美的声音,羊脂美玉般的手,纤美销魂的脚——

唔,这样一个美人,再配上无双的心机:她谁也不爱,玩弄天下男人于指掌!

熊耀英越想越嗨,只觉此女一出,天下无双!

不过,这样的绝世美人,要怎样的男主角,才能匹配得上呢?

熊耀英一时有些怔忡,呃,他好像把女主设定太高了,男主角不好办了。

苦思半晌无果,他的视线重新落到了红尘一笑的信上,不由一愣,还有一段?

“……我知先生一片侠骨丹心,就怕她只是一时热情,待冷时,反倒伤了先生的心!”

什么孙小姐,什么做饭洗衣,无酒不欢全没注意,他眼中只有四个字——

侠骨丹心!

无酒不欢瞬间眉开眼笑,一笑小姐,真是太太太太太懂他了!

没错,他,无酒不欢,就是侠骨丹心!

熊耀英心中一动,他完全可以写一个侠骨丹心的男主角嘛!

侠,骨,丹,心,听听,多么讨人喜欢!

他的脑海中,浮现了一个青年的样子,他身披大麾,茫茫大雪中,独坐木屋之中,手持刻刀,一边咳,一边雕刻——

对!刻刀就是他的武器!

飞刀一出,例无虚发。

还要有才!如他这般!

长的也要帅!

有才且帅——

熊耀英立刻想到了一个身份——探花!

自古探花都是三甲之中最帅的那个!

唔,一个探花还显不出他的帅来,那就三个!

一门父子,三探花!

探花郎,还要受过情伤,也如他一般!

熊耀英一想到失之交臂的郑小姐叶小姐,就喟叹不已。

一个侠骨丹心的浪子形象逐渐丰满起来,熊耀英再也忍不住,把手中的信纸往旁边一丢,拿起笔,泼墨挥毫: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李寻欢叹了口气,自角落中摸出个酒瓶——

写到这里,熊耀英笔尖一停,一把抓起桌上酒瓶,狠狠的灌了一大口。

他继续奋笔疾书:

——他大口的喝着酒时,也大声地咳嗽起来,不停的咳嗽,使得他苍白的脸上,泛起了病态的嫣红。

旁边的于西楼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他的眼睛瞬间睁大,紧张的口吃起来:“耀,耀英兄,你在干吗?”

他带着最后一丝希望,问道:“不,不会是又开了新书吧?”

熊耀英写的正酣,随口应道:“对!新书!”

于西楼满脸绝望,屋子里三张书桌,就熊耀英的还比较空,他的书桌和表弟的书桌,都已经堆满了积稿——一人三本书啊!抄都抄到手抽筋!

可他也知道熊耀英的性子,硬拦是拦不住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待他这股子泉涌般的思绪枯竭了,叫他写,都不会摸笔一下的。

于西楼磨磨蹭蹭的到了熊耀英身边,探头看去,和他一样动作的,还有林子期。

李寻欢笑道,“我请你喝酒,用不着你花钱买。”

少年道:“不是我自己买来的酒,我绝不喝,够清楚了吗?”

李寻欢沉默了很久,忽然笑道:“那等你买的起酒的时候,你肯请我喝一杯吗?”

熊耀英举起酒瓶,只灌了半口——他写一段,喝一大口,原本就只剩下一半的酒瓶,直接就见了底。

他使劲儿晃了晃,用嘴接住了最后几滴酒,叹了口气,随手就要把酒瓶扔到一旁,四只手慌忙的伸过来,于西楼和林子期对视一眼,竟异口同声地开口道:

“我们去打酒!你继续写!不要停!”

林子期劈手夺过酒瓶:“我腿长!我去!”

体育生就是不同凡响,长腿一迈,瞬间化身成了一只兔子,一蹦三尺,转眼不见了踪影。

熊耀英重新拿起笔,却总觉得少了点什么,看的于西楼胆战心惊,生怕他停笔不写。

兔子很快带了酒回来,还不是一瓶,足足三大瓶美酒!

于西楼忙打开瓶盖,奉到熊耀英手边,熊耀英狠狠灌了一大口,顿时笔走龙蛇,再也停不下来了——

美人的手,大多是美丽的。

现在展现在他眼前的这双手,却是十全十美,毫无缺陷,就像是一块精心雕琢成的羊脂玉。

丰盈但不见肉,纤美而不见骨的手臂。

她的脚踝是那么纤美,她的脚更令人销魂。

熊耀英一口气写完这绝色美人的出场,突然把笔一扔,咕咚咕咚的灌了一大口酒,扭头看向于西楼,张口先打了一个酒嗝,酒气冲天中,笑嘻嘻地问道:

“西楼,子期,怎样,我这位刚出场的绝色美人,可是够资格,登上群芳谱的榜首了?!”

于西楼痴痴地看着桌上草稿,那些凌乱无比的文字,似乎组成了一个活色生香的绝世美人,于纸墟中缓缓浮现出来——

就算是瞎子,也可以闻到她身上散发的那一抹甜香,也可以听到她那销魂荡魄的柔语!

他呓语道:“够了够了——”

若这样的绝世美人都不够,那还要怎样才够!

林子期亦是一脸痴痴,长叹道:“耀英哥写出这样的绝世佳人,现实中又没有,叫我以后,还怎么娶老婆!”

熊耀英哈哈大笑,委实畅快之极,他的人已醉,双眼已迷离,握笔都勉强,却还是提笔写了下去——

就仿佛昏暗灯光,颠鸾倒凤之时,突然亮起一抹雪白刀光!

于西楼和林子期的嘴巴渐渐张大,从满面痴迷渐渐转向了震惊,最后不可思议地看向了熊耀英,一个喊:“耀英兄!”

一个喊:“耀英哥!”

下一秒,熊耀英手中笔一松,人已经瘫倒在了桌面上,酣声瞬起,如雷贯耳。

于西楼看着最后一页越发凌乱的字,由衷赞道:“耀英兄真乃鬼才也!”

林子期亦是点了点头:“美女投怀,坐怀不乱也就算了,还能一刀割破如此佳人的肌肤——”

他叹了口气:“李寻欢啊李寻欢——”

一时间,他竟然有些希望,自己就是书中的这位浪子侠客。

林仙儿……看了书以后真没法看电视剧了,演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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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

盛夏已经进入了最热的时候,入了伏的天,早上上身的衣服,到了中午就会汗湿大半,湿漉漉的贴在身上,十分不舒服。

教室里开着扇,两台吊扇嘎吱嘎吱地转着,学员们人手一把扇子,依然难耐暑热。

秦刀最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好事,每天上课,学员们开始编写剧本的时候,他一个人时不时地傻笑几声。

王宇也问过秦昊阳,后者也是一头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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