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证据确凿,死罪难逃(2 / 2)
狱卒显然是被齐悦吵得有些不耐烦了起来。
他当了这么多年的狱卒,见过有人懊悔的,也见过有人喊冤的,但像齐悦这样满嘴碎碎念,说着一通乱七八糟事情的,这还是头一个。
联想到押送齐悦回来的那帮捕快说的什么“装疯卖傻”的事情,这小子怕不是真疯了吧?
“大哥,能跟我说说我这是犯了什么事吗?”
齐悦现在可就这么一根救命稻草了,要是把握不住,那可就要完犊子了。
“你连自己做过什么好事都不记得了?”
狱卒疑惑,齐悦摇头。
正当狱卒打算满足他最后这个愿望之时,牢门忽然被人打开,走进来了两名衙役。
“喏,他们是来带你去公堂的,有什么问题去那就知道了。”
衙役们的办事效率极高,等狱卒说完话后,齐悦就已经告别了刚到手不久的豪华单间。
来到公堂之上,倒是跟电视剧里面演的一样,两侧站满了手持水火棍的衙役,面前的高堂之上悬挂着一块牌匾,上面写着“明镜高悬”四个大字。
很快,便有一人来到了齐悦身前。
“大人,草民冤枉啊!”
管他到底冤不冤,反正齐悦自己是感觉真的冤。
他就出门吃了顿饭喝了几杯酒,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来到了这么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好不容易从坟头爬了出来,迎面就是一个杀人的罪名扣在头上,不带这么玩的吧?
“县令大人现在没空审讯你,我是本县的县丞。你方才说你有冤情?简直是一派胡言!如今证据确凿,你竟还敢胡言乱语,左右,推下去重打五十大板!”
清泉县是大离王朝众多县城之一,位居大离九州靠南方的宿州。
一个县城的衙门高层,是由县令、县丞以及县尉三人组成,而今县令与县尉均有要事不在城内,衙门上下一干事宜,皆是由县丞来打理。
齐悦身上背负的这桩命案其实很简单,换做任何人来看了也是一目了然的,根本就没有任何审理的必要。
“县丞大人,不知可否借卷宗予草民一观,就算是死,草民也要死个明白!”
他才刚来这个世界没多久,很多事情都不是很了解,对于自己身上这莫名其妙的命案更是毫无头绪。
如今想要活命,便只能试着从卷宗上查找出一些蛛丝马迹了。
只能保佑原主真是无辜之人吧!
“准。”
虽然此事不符合规矩,但面对一个将死之人,县丞还是满足了齐悦这个愿望。
与此案有关的卷宗很快就到了,与齐悦期待的厚厚一叠资料并不相符,拿到手上时竟然只有简简单单的一页纸。
算了,一页就一页吧,总比什么都没有要好。
大致经过差不多是这样的:
【羲照十四年秋,九月十二日辰时一刻,死者的好友前来死者家中拜访,却发现死者家门紧闭。
按理来说这个点死者应该在家,敲了好久的门,却始终不见有人前来。
来者扒拉着门缝朝着屋内望去,却发现死者正坐在院内,胸口上插着一柄短刀,脚下是流了一地的鲜血。
衙门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往了死者家中,很快便在死者家中抓到了正呼呼大睡的齐悦。
事后私塾的同窗证明,短刀的主人正是齐悦。
人证、物证、动机俱在,证据确凿,齐悦背上了杀人重罪,不日便将于城门口行刑。
临刑前一日,犯人齐悦在牢内畏罪自杀……】
有用的信息差不多就这些,短得可怜,短得齐悦心都凉了一半。
这还怎么玩?
人证物证俱在,齐悦甚至都看不出这个卷宗有任何的疑点,仿佛这就是一桩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命案。
不行,冷静点,一定还有转机的,不能就这么认罪了!
哪怕齐悦现在已经汗流浃背了,但他还是没有放弃希望,他还年轻,可不想死啊!
“县丞大人,我能否去案发现场亲眼看看。”
齐悦抱着最后一丝希望询问道。
大离律法中有一条,允许犯人在有人押送的情况下去到案发现场。
设立这条律法最重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让犯人在铁证面前心服口服地认罪。
“准,你们几个跟他去一趟,切记不可让他动案发现场的任何东西。”
果然,县丞也是同意了齐悦的请求,在随手挑了几名捕快后,便宣布退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