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带狗找鹿(第一更)(数据好差,求追读啊,崩溃)67(1 / 2)
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李小烽纵马疾驰,身体随着黑鬃马一起一伏,紧紧跟在顾建钢的黄鬃马身后。
鄂伦春人以打猎为生,居住在大山深处,距离秃顶子屯儿起码也有三十多里。
寻常马是很难一口气跑完全程的,但鄂伦春猎马不一样。
它们经常跟随鄂伦春猎人们跋山涉水,长久下来,锻炼出了非比寻常的耐力。
只用了一个小时,马儿们就喘着粗气,把他带到了鄂伦春人的居住地。
顾建钢家住的是鄂伦春人的传统房屋,撮罗子。
这种屋子和蒙古包有那么一丢丢相似,是由好多根木杆子搭成的圆锥形房子,顶上则用一层层厚厚的桦树皮盖的严严实实。
最有趣的当属门帘了,是由一根根柳条编织而成的。
李小烽好奇的摸了摸,暗道会不会有哪家的牛啊羊啊偷跑过来,趁人不注意,把这门帘儿给啃吃了~
顾建钢的老妈这时候刚做好饭,见有客人来,立刻就热情的招呼李小烽坐下,一起吃手把肉。
手把肉,就是用手把着吃肉的意思,通常都是用猎物的肋骨、胸骨之类的贴骨肉做的。
顾建刚老妈锅里煮着的,就是袍子的肋骨条。
狍子肉和鹿肉、野猪肉不同,不需要久炖,水一开,就可以捞上来吃了。
李小烽也没客气,坐在板凳上一边儿唠,一边儿就开始大快朵颐。
生跑了一早上山路,确实把他给颠的饥肠辘辘的。
这时候要是推辞,那一会儿跟顾建钢上山去抓种鹿的时候,就等着挨饿吧!
顾建钢老妈煮肉的手法很好,火候拿捏的十分到位,炖煮出来的肋条又嫩又鲜,吃起来有点儿像没有肥肉的羊排。
把李小烽给吃的满嘴肉香,直点头。
这狍子肋条难以形容的美味,一把盐,一把葱,剩下的什么都没加,但就是香的不行。
顾建钢老妈笑着给李小烽盛了一碗阿素汤,示意他慢点吃,锅里还多着呢~
阿素汤,就是把清洗干净的狍肺狍肝切成小块,再淋上野猪油,混着野葱花、黑木耳煮出来的汤。
李小烽尝了一口,顿时就竖起了大拇指。
这汤的味道一点儿不比镇上的羊汤差,三两口热汤下肚,因为早上骑马受凉的身体,霎时间就暖和了起来。
李小烽左手端着阿素汤,右手抓着手把肉,左一口右一口,完全停不下来,实打实把他给吃美了!
顾建钢老妈捅着袖子,想了想,又端了一小碗盐水过来,直言没盐味儿的话,可以把肉在碗里头蘸着吃。
李小烽嘴上不停,抓着手把肉不好意思的点头致谢。
这热情劲儿,都快要把他给整的不好意思吃了~
……
等李小烽打着饱嗝吃完早饭后,顾建钢也已经换好了迷彩服,牵着黄鬃马和黑鬃马走了过来。
以前鄂伦春猎人们出去打猎,穿的那都是狍皮服,戴的都是狍头皮帽,但现在大家都改为穿迷彩上山了。
狍皮服重,还厚,在山林里行动起来颇为不便,和轻便透气还便宜的迷彩没法儿比。
李小烽看了看,顾建钢穿的应该是“大五叶”,也就是八一式伪装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