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 11 章18(2 / 2)

  欧米茄坤表是三百块,但初迎就想买劳力士,毕竟以后卖中古表还能赚一笔。

  买了手表喜孜孜地戴在手腕上,离开柜台,初迎才问:“你觉不觉得我这块表贵啊?”

  方戬一向觉得这都是小事,说:“你喜欢就买,但我觉得一百块的上海牌手表跟四百块的劳力士差不多,都是看时间,上海牌走得也挺准的。”

  初迎说:“我就想戴劳力士。”

  劳力士是奢侈品,上辈子她拿不出闲钱买,但这一世,花四百块就戴上了。

  方戬说:“那就随你。”

  初迎想,经过买劳力士这件事,大概以后她有什么大手笔的动作,方戬都不会干涉。

  路过饰品柜台,初迎还花一块钱给闺女买了五个发卡,小丫头立刻要求把四个蝴蝶结全拆了,把五个发卡都带上去。

  方戬对闺女的审美非常服气,跟她商量:“咱戴两个就行,不用戴满一头。”

  “不,我就要全戴上。”春燕坚持。

  夫妻俩只能由着闺女。

  闺女的头发多,又黄又细又软,编成两个麻花辫吊在左右头顶,配上粉色发卡,再配上她白皙的圆脸,黑葡萄般明亮的大眼,显得很可爱。

  没有给方戬买东西,初迎想以后挣了钱给他买。

  回到家,方戬把自行车推进车棚,上锁,三人一块进屋。

  陶芋不舍得买自行车,她们两口子单位离家都不远,走路或者坐公交都可以,没必要买自行车。

  她到方晋南上班的农商银行储蓄所,把六百块存了个死期。

  看到初迎手腕上锃亮刺眼的手表,陶芋惊呼:“初迎,你买了块劳力士,你怎么舍得买这么贵的表!”

  她巴不得二弟弟妹把钱都花光等没钱了喝西北风,但实在忍不住,说:“初迎,就你这个花钱法儿,多亏咱分了家,要不多少钱都不够你造。”<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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