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5252(2 / 2)
洗脸的时候,目光不经意落到镜中——
离沈知竹到阮家做客已经过去了三五日,锁骨处被她留下的咬痕也逐渐淡化。
淡粉色的齿痕,若非知晓后仔细看,是瞧不出来的。
阮笙冷不丁又想起方才的梦境——
事实上,在真实存在过的回忆当中,她并没有勇气挣脱赵佳丽的手,只是站在原地目送着沈知竹走远。
.
等司机按照姚明珠发来的门牌号将阮笙送到后,她才发现,目的地居然是一座教堂。
阮笙在梅市生活了这么多年,从来都不知道这里有一座教堂。
不似她在欧洲见过的教堂那般富丽堂皇,这座教堂藏在老城种满梧桐的街道里。
入口是一道很窄的铁闸门,进出的是零星几名上了年纪的中老年。
不知情的人多半会以为里面是什么老年大学。
姚明珠在教堂的礼堂里等着阮笙。
除了她之外,礼堂里还有另一位阮笙熟悉的人。
一瞧见阮笙,葛维夏那双浅棕色的眼瞳流淌出笑意:“阮小姐,我们又见面了。”
之前和葛维夏见过两面,一次是在澳门珠光宝气的赌场,另一次是在游戏赛事结束后的酒宴上。
每一次都是奢华的场合。
所以她留给阮笙的印象,难免像是名贵的珠宝,总是曜目华丽的。
可此时的葛维夏没有化妆,也没有穿礼裙,她穿着白色素衫,中式的盘扣很板正地系到最上面那一颗扣子。
搭配她作为混血儿的轮廓和五官,极为强烈的冲突感,却又并不矛盾。
叫人无端想起黑白相交的太极图,在东方出生的欧洲血统,极为自然地融入这片土地。
阮笙对她客气道:“葛小姐是和明珠一起从澳门飞过来的?”
葛维夏:“没错,我和明珠是朋友,便送她一程,顺便拜访在这座教堂做义工的好友marry。”
阮笙突然想到,上一次酒会,葛维夏好像也是陪朋友去的。
她由衷道:“葛小姐的朋友可真多。”
“只要用真心交换,朋友当然会越来越多的。”对方道,“阮小姐唤我的名字就好,不用称呼得这样客气。”
阮笙其实也觉得这样称呼很拗口。
她从善如流地点头:“好,那你叫我阮笙就行。”
这时,正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