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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脸的时候,目光不经意落到镜中——

离沈知竹到阮家做客已经过去了三五日,锁骨处被她留下的咬痕也逐渐淡化。

淡粉色的齿痕,若非知晓后仔细看,是瞧不出来的。

阮笙冷不丁又想起方才的梦境——

事实上,在真实存在过的回忆当中,她并没有勇气挣脱赵佳丽的手,只是站在原地目送着沈知竹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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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司机按照姚明珠发来的门牌号将阮笙送到后,她才发现,目的地居然是一座教堂。

阮笙在梅市生活了这么多年,从来都不知道这里有一座教堂。

不似她在欧洲见过的教堂那般富丽堂皇,这座教堂藏在老城种满梧桐的街道里。

入口是一道很窄的铁闸门,进出的是零星几名上了年纪的中老年。

不知情的人多半会以为里面是什么老年大学。

姚明珠在教堂的礼堂里等着阮笙。

除了她之外,礼堂里还有另一位阮笙熟悉的人。

一瞧见阮笙,葛维夏那双浅棕色的眼瞳流淌出笑意:“阮小姐,我们又见面了。”

之前和葛维夏见过两面,一次是在澳门珠光宝气的赌场,另一次是在游戏赛事结束后的酒宴上。

每一次都是奢华的场合。

所以她留给阮笙的印象,难免像是名贵的珠宝,总是曜目华丽的。

可此时的葛维夏没有化妆,也没有穿礼裙,她穿着白色素衫,中式的盘扣很板正地系到最上面那一颗扣子。

搭配她作为混血儿的轮廓和五官,极为强烈的冲突感,却又并不矛盾。

叫人无端想起黑白相交的太极图,在东方出生的欧洲血统,极为自然地融入这片土地。

阮笙对她客气道:“葛小姐是和明珠一起从澳门飞过来的?”

葛维夏:“没错,我和明珠是朋友,便送她一程,顺便拜访在这座教堂做义工的好友marry。”

阮笙突然想到,上一次酒会,葛维夏好像也是陪朋友去的。

她由衷道:“葛小姐的朋友可真多。”

“只要用真心交换,朋友当然会越来越多的。”对方道,“阮小姐唤我的名字就好,不用称呼得这样客气。”

阮笙其实也觉得这样称呼很拗口。

她从善如流地点头:“好,那你叫我阮笙就行。”

这时,正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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