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报恩297(1 / 2)
得了墨承影一眼肯定,刑部侍郎将惊堂木一拍。
审理正式开始。
程员外、城门候以及他们的爪牙,身负多项罪名,斩立决是毋庸置疑的。
关于六个孩子的判决,诸位已经在衙门争论过半宿。
御史中丞认为该给幼子以改正之机,大理寺附议,认为无重判前例,三法司主张主犯应以绞监候、主从犯笞三十、刺配、从犯笞三十、终身监禁。
沈雁归昨夜舌战群儒,“凡事皆从无到有,没有先例就开先例。”
他们原瞧着王妃温柔和善,没想到论事毫不留情。
御史中丞道:“我大夏以仁孝治国,重罚稚子,容易落下残暴不仁的名声。”
沈雁归寸步不让:“仁孝治国,该是对良善者仁,而非无原则‘仁’,私以为,凡穷凶极恶之辈,无论耄耋或黄口,都该严刑以惩!有恶不除,如养猛虎,那才是真正的残暴不仁。”
刑部侍郎道:“王妃有所不知,那几个小儿颇有‘胆识’,觉得‘脑袋落地碗口疤,死不过片刻之事’,无惧无畏得很,倒不如让他们活着,一生受累赎罪。”
沈雁归不同意,“他们无惧无畏不过是因为笃定自己不会死,真是死到临头,还敢如此大言不惭,那才是真的无惧无畏。”
墨承影开口:“我倒是认同此话。”他眼神指向刑部侍郎。
沈雁归倒是不信自家夫君会轻易从轻发落,所以也没有反驳,且听他继续道:“畜生不分大小,斩首于程家孽障而言,还是太轻了,腰斩吧。”
既然要开创先例,便得要重罚,以儆效尤。
程家小儿定腰斩,两名主从犯绞立决。
三名从犯因检举书院其他欺凌同窗的学子、指控无良夫子有功,判绞监候。
绞监候需要将案犯监禁,等候到秋后,再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具体处理,虽未当场处置,但这是沈雁归亲自督办的第一桩案子,即便到了秋后,这三人也是难逃一死。
正所谓“养不教,父之过”,程家已经全部处置,其余五名少年如此猖狂,父母难辞其咎,衙门追查其族,责令其所在地父母官,于五日内查清本家情况。
若有作奸犯科者,应从严从重处罚,无错,因其子之过,当众笞一百。
州县父母官若有包庇者,皆同罪论处。
本案影响较大,沈雁归提议将其作为典型案卷,发给各州县审阅,来日若有类似情况,当处以同等极刑。
至于知县,他罪行累累、擢发难数,抄家车裂,其族中成年男子一律流放三千里。
该杀的杀完,便到了其他人的审判。
春山书院涉及欺凌同窗的学子,一律剥夺其入朝为官的资格,永不许入京,情节严重者,当众笞五十,父母连坐,且处以不同数额的罚银。
书院那些作威作福、唯利是图的夫子,轻者抄家,严重刺配。
若有似范见者,背负人命、干扰科举取士,亦予以斩立决。
由于此次大小全抓全管,牵涉人广,新人父母官未到任,大理寺和刑部分开坐堂,连审三日,仍未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