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山洞26(1 / 2)

在乡下度过童年,虽然没有城里孩子的少年宫、游戏厅、黑网吧等多样的娱乐方式,陈舟却学会了其它独特的技能——杀鸡宰鹅,剥皮放血……

  感觉这鸟与大鹅十分相似,他直接烧起了热水,准备待会浇水拔毛。

  其实杀鹅之前给鹅喝一些酒,放血更快,拔毛也更方便。

  可惜来福下口太快,还没等陈舟走到近前,就把鸟咬死了,血也放得不彻底。

  不过木已成舟,没有补救可能了。

  为了方便接下来的烹饪,陈舟拆掉了碍事的帐篷前门,铺上木板,提前抱来一堆干木柴,还有盐和酒,静静守在铁壶旁等待水烧开。

  嗅到鸟血的气味,小灰猫蹑手蹑脚地走到了大鸟尸体旁,既小心又好奇地伸出爪子触碰着翅膀。

  陈舟随手折了一根羽毛丢给小猫,看着它叼着羽毛在林地奔跑玩闹,想到应该把这些羽毛留下来。

  它们既能做羽毛笔,也能制作弩箭,或是修补旧弩箭的箭羽。

  除了常规的羽毛制品,陈舟还想到了村里常用的鸡毛掸子。

  他三姥姥心灵手巧,做大酱、腌咸菜、扎笤帚苗、绑鸡毛掸子、搓麻绳,会的活计多,干得也漂亮。

  陈舟小时候常去三姥姥家蹭饭,没少帮忙,多多少少熟悉过制造流程。

  现在有鹅毛,有布条,有胶水,也有细木棍,他想试试能不能做一根鹅毛掸子,反正时间充裕得很。

  干木柴烧得很旺,一壶水很快就沸腾了。

  没有足够大的盆,陈舟把鸟塞进了一个小木桶里,然后淋上开水。

  热气腾腾,鸟尸体上散发出一股雁鹅类特有的奇怪味道,既有油脂的气味又掺杂着土腥和血腥味儿。

  呼~

  陈舟的手被水汽烫得发红,他飞快地按住鸟身,将其浸没在开水中,使毛孔扩张。

  吹着热气,又淋上些许开水,陈舟开始拔毛。

  拔毛主要讲究快准狠,不快就会挨烫,不准不狠拔不下来。

  陈舟的手法不算利索,但他老早就掌握了窍门,虽然偶有失误,却不影响整体进度。

  其实如果想要更省事,鸟也能剥皮。

  只是剥皮会损失油脂含量丰富的鸟皮,还不能获得完整的羽毛,陈舟宁愿多花费些工夫。

  将羽毛单独放在一个小木箱里,他开始着手分解鸟身。

  整个脖子和鸟头被直接剁掉,随后陈舟卸下了两个翅膀,准备留到明天烤着吃,屁股奖励给来福,其余部分切成大块扔进锅里,焯过水,撒点盐倒点酒,随便炖一炖。

  没有调料参与的烹饪就是这样朴实无华。

  大铁壶不是高压锅,即使柴火旺盛,鸟肉也要炖很久。

  等待晚饭做好的闲暇时间,陈舟整理了木箱中的羽毛。

  他对比着弩箭的箭羽,选取大小形状差不多的羽毛单独放置,可以做被褥填充物的细小绒毛被放在另一边,能做鹅毛掸子的长羽毛同样单独摆放成一堆。

  一只鸟身上出不了太多材料,除去品相差劲的羽毛,剩下的长羽毛恐怕很难做一根大掸子。

  陈舟打算再凑一凑。

  鸟群并非一去不复返,日后有机会再打死几只,制作掸子后,还能做张鹅毛垫子,现在只需将羽毛妥善保管起来。

  整理完羽毛,掀开盖子看了看鸟肉颜色,感觉还没炖烂,陈舟又去河边清洗了木块。

  那棵纺锥形状的树被他命名为“菠萝树”。

  平时对动植物科普类视频不感兴趣,到此时才明白“没文化真可怕”。

  为了给自己一个清晰的记忆点,陈舟只能由着性子给它们取名,以免记混。

  菠萝树木块呈楔形,颜色发黄,表面留有斧痕,清洗干净后能看清细密的纹理,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很有分量。

  陈舟试着用木块尖锐一端敲了敲木板,发现它能将木板磕出明显的凹痕,自身却毫发无损,硬度显然不低。

  虽然不知道菠萝树是不是鲁滨逊所说的巴西铁树,但他已经决定,如果继续搜寻两天时间没能找到性能更优越的木材的话,就拿菠萝树做木锹了。

  铁壶中的鸟肉被大火猛炖一个多小时,香气顺着壶盖钻出去,弥漫了整片山坡。

  来福像猪八戒吃人参果,早就将鸟屁股囫囵下肚,闻到香味儿,才感觉饥饿万分,激动得摇头晃尾,凑到了火堆旁。

  若不是怕热,怕是都把铁壶端下来了。

  黑暗已笼罩坡地,简陋的帐篷旁,火光明亮。

  将木箱搬出当做餐桌,坐在矮凳上,陈舟摆出奶酪面包,开始享用晚餐。

  鸟肉总体还算鲜美,肉质非常坚韧,即使炖了这么久,也需要很用力才能撕扯下来,到嘴里除了咸鲜,还有淡淡的腥味,比猫肉好吃多了。

  而且鸟皮中饱含油脂,炖熟后油星漂在汤上面,在篝火的照耀下亮晶晶的,配合升腾的热气,更使人食欲大开。

  鸟胸和脊椎骨缝隙内的肉丝难以啃食,陈舟把它们丢给了小灰猫和来福。

  此夜风很小,林地间气温正合适,只是光线有些昏暗。

  吃得兴起,陈舟脱下了外套,拿起鸟腿撕扯起来。

  枝叶作响,林地间一人一狗一猫投下剪影,既显孤单,又彼此倚靠,互相依偎。

  蛙鸣阵阵,篝火旁只留下一堆残羹剩饭,吃饱喝足的“一家子”回到帐篷,陷入酣睡。

  只余一群趋光的飞虫环绕着火堆,不时冲进焰光中化为灰烬……

  27日的清晨依旧晴朗,蓝湛湛的天空少见云彩,仿佛几日前的降雨只是一场幻梦。

  热过剩菜,面包沾肉汤,饱饱地吃了顿早饭。

  解决生理需求后,陈舟整理好装备,继续上山。

  因淋雨遭过的罪历历在目。

  为了预防突如其来的恶劣天气,即使岛上气候炎热,出门时陈舟也从不忘穿外套。

  不过他现在穿的并不是鲁滨逊带毛领的厚外套,那衣服不合身,限制行动,也太过厚实。

  在船长室旁的大舱房内,他找到了十二件水手值班服,并将其当作工作服使用。

  这种衣服面料粗糙,衣袖长衣襟宽,很肥大,且没有棉内衬,适合岛上气候,只是干活时袖口会磨手腕,需要挽起来。

  除了外套,陈舟出行还要穿皮靴,戴大檐帽。

  皮靴结实耐用,可以防止林地中的木刺及蛇虫攻击,遇到野兽突袭时,踢踹起来杀伤力也更强。

  大檐帽的帽檐上打了两个孔,用短绳挂在脖子上。处于林内不用戴,出林后可以遮挡阳光,遇到风雨也能避免淋湿。

  这一套行头加起来足有八九斤,最大的缺点就是过于沉重,消耗体力过快。但和它们的优点一比,这些缺陷不值一提。

  探索岛屿并非百米竞赛,不必着急。

  昨日从断崖一路向西,今天陈舟决定往东走。

  南半球山峰北边向阳,南侧背阴。

  断崖并非一条直线,而是斜插入东北,愈是往东走,树木密度越低,地面越干燥。

  流水不再侵蚀这里的土地,取而代之的是海风。

  遍地碎石沙砾,视线极为开阔,风呼呼地吹,从脖领袖口灌入,使人肚皮和脊背全都觉得凉飕飕。

  戴上大檐帽,压低帽檐遮挡海风,陈舟发现脚下的地势越来越高,断崖则越来越矮,他就要绕过这段天然屏障,抵达山腰了。

  缓慢攀登着,视线始终往上看,隔着老远,陈舟又发现了羊群。

  这次没有崖壁阻碍视线,整个羊群尽入眼帘。

  它们共有三十多只,其中大部分都是成年羊,此刻正从山腰上的一块平台往下走,像是要去觅食或饮水。

  走在最前端的似乎还是昨天放哨的那头大羊,它表现得十分轻松,时不时停下脚步,捋一把嫩草吃,并不像昨天停驻在山涧旁那样精神紧张。

  这也难怪。

  山涧下的深潭中栖息着巨蟒,羊群肯定遭遇过蟒蛇的袭击,所以饮水时才会保持警惕。

  半山腰则视野开阔,就连草都长得不高,任何动静一览无余,羊群自然心态放松。

  陈舟伏在低处岩石后,稍一琢磨便想清楚了羊群的去向,忙拎起枪,试图斜插到羊群的必经之路阻击。

  借助山上的碎石和灌木遮掩身形,带着来福偷偷绕到了羊群前方一百多米远的一块小树林中,他静静等待猎物上门。

  然而陈舟的狩猎经验还是太浅薄,他只想到了视觉和听觉,却忘记了嗅觉。

  从海上吹过的风先经过他的身体,然后才携着复杂的信息扑到羊群中。

  火药特有的刺激性气味惊动了头羊。

  它仰起了脑袋,稍稍侧过身体,拦住了羊群,微微眯眼,横生的瞳孔扫过树林。

  此处林带树木不仅稀疏,而且纤细,最粗的树也不过一人合抱。

  陈舟躲藏的那棵树只能勉强遮住他大半个身子,他探着头往外看,正好注意到头羊不同寻常的举动,心中不由一突,暗道不好。

  果然,察觉到有危险,头羊已经发出了示警声,并准备带领羊群回到开阔的山腰。

  在那里,只要猎手的奔跑速度和灵活性比不过它们,就绝对无法将它们捕杀。

  “这野山羊,比猴还精。”

  眼见羊群已经拔腿开跑,陈舟只能端起上好铅弹点燃火绳的枪,试图像昨天晚上一样撞个大运,打死一只羊。

  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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