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1 / 2)
安排好分工,贺兰定叹息一声,兀得生出一股自我嫌恶出来——自己终究成了自己讨厌的那种领导。
贺兰定知道自己的分工并不公平,论能力、论经验,阿英都强于库姆。可是没有办法,想要带好一只团队,光是公平公正还不够,还需要制约和平衡。
【作者有话说】
贺兰定:我不是个好领导。
第五十八章
库姆很忙, 要当好一个掌柜不容易,识字和算术是基本关。基本关过了后才能谈店铺经营、人员管理等更高阶的东西。
库姆认得不少字,可是却不会写, 笔杆子捏着手里, 胳膊就开始抖啊抖, 写出了的全是鬼画符。
库姆不敢去麻烦首领, 便去请教阿昭——在族人的眼中, 整个部落,除了首领就阿昭姑娘最有学问了。
“练字不容易的。”听了库姆的苦恼,阿昭小脸皱成了包子, “我也写得不好看呢。”小孩儿臂力弱, 写出来的字免不得歪七扭八、大大咧咧。
阿昭觉得阿兄写出的字是精巧可口的饺子, 而自己写出的字就是坑坑洼洼的大馕饼。
“你就算现在开始练字,没个一年也练不出个样子来。”而贺兰食肆可是马上就准备开业了。
阿昭给库姆出了个主意,“你见过阿兄用的炭笔没有,那个写字容易许多。”说着, 阿昭拉着库姆的手,想去向贺兰定讨要几只炭笔。
“炭笔?”贺兰定看向手拉手的两个小女孩儿, 将炭笔递给她们, 解释道,“炭笔的确书写方便,可也有弊端。”
“容易更改字迹。”铅笔字要比毛笔字好学很多,但是却不能用来记账。就算没有有心人想要篡改账目,仅仅是随着时间的推移, 炭笔字迹也会在翻阅、储存过程中磨损、模糊。
“原来是这样。”库姆和阿昭都是一脸可惜。
“不过....也不是没有其他办法。”贺兰定脑中冒出一个主意, 冲二人道, “家里养大鹅没有?”鹅毛笔可比毛笔容易上手多了。
贺兰家没有养鹅, 整个怀朔镇都没谁家养鹅。贺兰定只能退而求其次用鸡毛笔做实验。
羽毛笔其实是钢笔的前身,羽毛的翎管相当于墨囊,羽毛端面削成斜尖,相当于钢笔头。只是翎管储墨很少,写几个字就没墨了。因而,羽毛笔书写时需要一边沾墨,一边写。这倒是和毛笔差不多了。
羽毛笔的制作很简单,贺兰定挑了几根最大的羽毛,修修剪剪几下就做成了。
“来试试。”贺兰定将羽毛笔递给阿昭和库姆。
阿昭手小,捏着鸡毛笔,大小正合适。库姆手大,用鸡毛笔写字好似捏着一根头发丝,不是很顺手。
库姆很沮丧,郎主已经帮忙想办法了,可自己做得还是不够好。
“不干你的事儿。”贺兰定道,“鸡毛笔总是差点意思,要更大的鸟儿羽毛才行。”比如大鹅、大雁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