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绿云闲看识亲故12(2 / 2)
第二种是文筹,既所有诗文中立意最好,文辞最优美的一名。所递诗文一般都由当时最德高望重的女先生来品评。是以文筹的要求很高,是诗会这三种头名中最为难得的一种。非才华出众者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第三种是字筹,既所有诗文中字体最优美出众的。现在天兴女子都以写一手好的小楷为荣。所以这个字筹往往是小楷写的最佳的一名获得。
此时,最易得的快筹已经被人抢了。剩下的就是更需要真才实学的文筹和字筹。叶梦嫆文采虽好,字也不差,但在场众人里多有比她父亲官职更高的闺秀。这些人从小名师教导,连诗会中品评的女先生,也可能为其授课过一二。
所以,想要得了那两等奖项的头名,几乎是不可能的。叶梦嫆在这边绞尽脑汁,叶梦寒却因为刚刚错过了题目的抓阄,而直接丧失了机会。只坐在早就为闺秀们准备好的茶桌前,吃些菊花制的点心,用着菊花炮制的茶水。
“二小姐可太坏了,怎么要抓阄也不提前知会一声小姐。好歹是一家子人!”
巧儿低声嘟囔着。
小姐从来没参加过诗会,所以也不清楚想要参加诗会比试,还要先去抓阄选题目。然这抓阄的时间只在固定的几时,若是一不小心错过了,就再没有其他的机会可以参与,只能坐在一旁干看着了。
她心疼自家小姐出来一趟,却白错过了这个好机会。哪怕小姐得不了头名,只是参与了一番,也能在女先生那里留个名儿呀!
叶梦寒知她惋惜,但她自己心里也清楚的很。她太沉迷于孩子的玩闹,功课其实差了很多。论文采还真真的被叶梦嫆甩了一条街。再者说,叶梦嫆是赵氏亲自花重金,请了女先生来家里读书的。她只在初时跟着蹭了几堂课,后面都是被赵氏找着因由,撵回自己屋子里看书的。
所以,就是选了题目,她估计也只能写出一首狗屁不通的诗来。等到那时她才真的算是“扬了名。”
她吃着点心喝着茶,看着场中奋笔疾书的闺秀们,乐得清闲。她正品着香茗,身边却突然来了几个闺秀过来歇脚。她们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坐在叶梦寒身边,实在让她感受到了聒噪的厉害。
赏菊秋会为闺秀们歇脚谈天而摆放的茶桌其实不少,只是靠近比诗场地的位子却不多。离得距离最近,周围视野又最开阔的,恰好就是叶梦寒随意坐下的这一张。
所以这几个无心参加诗会,只是前来扯闲话,看热闹的闺秀们,自然要选这风景上佳的这一张。虽然这张桌子还有叶梦寒这么一个闲人,但诗会之中互不认识的人本就很多。也就不会在意多出来的这一个了。
这几个人中为首的一个,穿了一身水烟儿粉的棉质薄层小袄,修长的十指,染得也是粉色的凤仙花粉的指甲。她说话声音高昂阔丽,只从其音容相貌就知道。这人性子一定是极活泼的。
她用袖子掩着嘴,扭着头地对自己身边的好友说道
“上次夺魁那县丞之女怎么没来?”
她长眉入鬓,一言一语颇为生动。虽然有意压低了声音。但那样张扬的语调,还是让坐在边上的叶梦寒听了个清清楚楚。
“她哪儿还敢来啊!”
那粉衣女子的朋友也同她一般,是个性子活泼的。一样是喜爱重彩,身上便同穿了一件制式颇为相同的大红色小袄。
抿了几口菊花茶,她又继续说道
“他那父亲本是上京述职,谁想着自家女儿如此心大。瞒着他来了诗会,还夺了魁首。本来也算是个好事,可惜命不太好,恰好赶上方赢海那家子出了事。为求自保,那县丞把她女儿当众打了个体无完肤。述职一结束就雇了辆马车,将她带回去了。”
红衣女子嘴皮子利索,小小一件事儿说的绘声绘色,让人听着就有如亲临。
“呦!这样说来往后是见不着了?”
粉衣女子好像还颇为遗憾似的。
“怎么?你还相上了她,要给你做嫂子不成。”
红衣女子调笑道。
“开什么玩笑,一个小县城里出来的,也配做御史大夫家的儿媳妇儿。快美的她祖坟上都要冒青烟了!倒是了了你,愿不愿意来我家,给我做嫂子啊。”
两女孩想必极为熟识,甚至已经可以熟到拿彼此的婚嫁开玩笑。
听到此处,叶梦寒方才明白,原来粉衣女子竟是御史大夫秦广荣家的独女秦莜,而她身旁被她称作了了的红衣女子,则是太尉周大人家的大小姐周婧函,小字了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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