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2005 赵曦(1)42(1 / 1)
我从小就喜欢张小易,我喜欢他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就像幼儿园午休时老师一定会安排小女孩睡在粉红色的床上,而小男孩一定会被安排睡在粉蓝色的床上一样。我也就这样在日积月累中开始并一直持续着对他的这种与生俱来的喜欢。也因此,长久以来我就成了小易身后唯一的跟屁虫,每天恨不得以牛皮糖的方式黏在他的身上。于是,在漫长又枯燥的岁月里,我们就这样成为了见证彼此成长全过程的人。
从小,小易就不太擅长与别人交流,即使是每天都会出现在他身边的我,他也不常主动说话,性格是那种不会轻易对人表现出喜怒哀乐的类型。所以他总是自己一个人,一个人拼图,一个人画画,一个人看电视,一个人打游戏,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
我知道,他很孤单,很不快乐。即使他什么都不说,每次都能装作很好的样子。所以我会心疼他。所以我才会尽可能的挤出我的时间来陪伴他。我想,这样,他会不会好一些。两个人一起的话,可能就不会那么无聊了。
也因为他过早的比同龄人懂事成熟,所以一直都是大人们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而我却是“让人头疼的调皮孩子的典范”,于是我爸妈为了防止我闯祸惹事,就干脆让我没事就在小易家呆着,他们总是认为,我常跟着小易就能“改邪归正”,就能受他的影响变成听话懂事的孩子。也因此,我能正大光明无所顾忌的粘着他了。
其实,虽然我总是在人前人后跟在他屁股后面为他做这做那,但我知道,其实一直以来,都是他在照顾我。因为我经常因为粗心大意而犯错,所以每次我惹了麻烦时他总会第一个站出来替我扛着。正因为有了这层靠山,于是,我就变得越来越肆无忌惮起来。
其实,只有我才会知道,其实小易是个很令人心疼的孩子。我虽然一直神经大条傻乎乎的,但却不是真的傻,只是习惯去装作不知道。
他总是很独立,好像在这个世界上他可以不依靠任何人都可以存活。小学时,当我连走路都经常不小心摔跟头时,他就已经学会自己在家做饭用洗衣机洗衣服了。因为他的父母常常不在家,所以这种自立从很小开始就渗透到了他的思维和行动中。他一直是懂事的,从来不会让别人操心什么,甚至我都不会从别人口中听到什么有关于批评他的话语。不是因为他很小,而是因为他每个方面都做的太好,以至于很多表现都与他的实际年龄相背离,他身上的这种冷静和成熟让人不敢相信是从他这个年龄所散发出的。
他是个不会在别人面前表现出柔弱面的人,就算遇到再怎么坏的事情,他都会摆出一副不在意的样子,他的淡然让人以为他很好,不需要别人担心什么。可是,只有我知道,不是这样的,他是会卷缩在一个别人看不见的角落里偷偷哭泣的,他是会自己一个人默默地冰冻起那些深深浅浅伤口的。
一直以来,因为和他家是邻居的缘故,我偶尔也会听父母说起一些有关于他家的八卦,于是从幼时起就模模糊糊的知道了很多他所背负的孤独与疼痛。我知道他并不快乐。但在看到他拒人千里的冷漠后,我总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慰他。既然很多事情他都不喜欢别人去过问,那我只有默默守候在他的身边。我知道总有一天他会需要一个人的陪伴,而那个位置,除了我,好像就没有人可以占据了,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于是甘愿一直等待。
我不是个乖女孩,因为从小学的开始,我的成绩就总是各课刚刚及格,而且除了调皮闯祸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别的特长。而我的这些好动天性更是让自己成为了班里最让老师头疼的女孩子。令我最骄傲的学科是体育、美术和音乐。所以每次体育测试,我的成绩都一直是女生里面的第一,甚至都比普通男生的水平高那么一点点。于是从小学起我就顺理成章的被体育老师着重培养,经常在比赛前的几天被老师调出来单独训练。而且我也不负众望的在那六年里拿遍了小学生体育比赛的各种奖项。也因为在这种荣耀下,学校里各科老师就不会因为成绩不好而过多苛责我,我也就不会由于成绩的原因而有种低人一等的感觉。
记得上小学六年级时参加最后一次全区中小学生女足比赛,在比赛过程中被对方队伍里的一个小女孩故意恶狠狠的推到,于是就在大哭中被老师拉下了赛场。那时,在场下看到这一幕的小易并没有走过来哄我,而是带着全班男生和裁判理论,说对方故意犯规,才让那个推我的小女孩被罚了红牌。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情绪那么激动的小易,那时呆呆地看着情绪失控的他都忘记了哭泣。
记得从幼儿园开始,语文课中字音字形这方面就是我的一大要害。以至于平常我最害怕老师考察的就是字音字形,或者考察课文默写,因为我总是比别人错的多。一般小女孩最多也就错三四个的字,到了我这里,就是成十几个的错。所以最后我经常会因此而被老师罚写很多遍。又因为我注意力太不集中,一会儿就被别的事情吸引,所以经常是班里最后一个交罚写的人,偶尔还交不上。于是,老师为了对付我的惰性,就跟我说写不完不能放学回家。所以在上小学时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总是班里最后一个放学的人。而张小易,作为学习委员,监督我完成罚写的作业这项艰巨的任务也就变成了小学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后来想想,还好,那时空无一人的教室里有他陪伴在我的身边,我才没感到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