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 掀动大生产,其兴也勃焉2…954(2 / 2)

尚未行至校场,众人便已听到“隆隆”蹄声、“欻欻”箭声以及“砰砰”闷响。

待行至校场,众人只见,着窄袖短褐的学子们骑在马上,在学官指挥之下,列为1队队整齐骑队,正挥舞着木枪进行临阵演习。

骑兵场外的硬地之上,1名学官手持木制环首刀,正在教学子们近身刀法。

箭场之上,1队队学子,正在学官指挥之下练习箭术。

赵旻等人这才得知,那“隆隆”蹄声、“欻欻”箭声以及“砰砰”闷响之来源。

这时,小孙绍突然开口道:“姑父大人,孩儿亦欲在此学习!”

赵旻狠狠瞪了孙绍1眼。

“阿绍休得胡闹,你在家中所学,与在此地有何不同?”

这句话,已经暴露出许多信息。

赵旻话虽如此说,但其人心知肚明,京兆尹学绝非只教儒家经学那种,教学功能单1的学校。

最为关键的是,赵旻家中的教育资源何等优质?

京兆尹学的教育资源,即便与赵旻家中相比,也绝对不会差太多。

当然了,必须抛开赵震这个天下第1高手不提。

呵斥完毕孙绍之后,赵旻看向仲长统,对其人正色道:“公理先生,左冯翊、右扶风之学,亦如是邪?”

仲长统微微1笑,颇为自傲。

“回太子太傅,岂止3辅之3学,便是河东、河内、河南之郡学,亦如是焉!”

简言之,司隶校尉部之3学,皆如京兆尹学1般文武兼备。

再简言之,这都是大汉未来公务员的摇篮。

再再简言之,若当真如此,赵旻又何惧“知识垄断”、“门阀政治”之有?

那么,1个尤其关键的问题来了。

“公理先生,京兆尹学3千6百9十2学子之中,出身于屯田农户、屯田士家(低阶兵卒之家)者,计有几何?”

仲长统瞬间便洞悉了赵旻的意图。

1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1树1获者,谷也;1树十获者,木也;1树百获者,人也。

【作者题外话】:这1章咱们聊1聊汉末3国高寿之人。

除了张珔之外,还有1些名人同样高寿。

东汉末年,号为丧乱。借用曹操的《蒿里行》来说,便是“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在此环境下,生存已然艰难,遑论平安长寿。不过梳理《3国志》及相关史料,依然可以辑录出部分高寿之人。

这些宛如南山之松的寿星,虽然出身不同、事迹各异,但均见证了汉末的大乱之世。

咱们列举并论述汉末3国时代寿数超过9十岁之人。这些耄耋老者,无论以何种标准看待,均属高寿之人;

在丧乱之世的环境下,这些人也显得弥足珍贵。

其实“高寿”1词颇为抽象,并无明确的划分标准。

孔子认为“5十”是知天命之年;

孟子认为“7十者可以食肉”是治世之兆。

按《释名》,7十曰耄;

按《礼记》,8十、9十曰耄。

7十曰耄,头发白耄耄然也。8十曰耋,耋,铁也,皮肤黑色如铁也。--《释名释长幼》

7十曰老而传,8十、9十曰耄。--《礼记曲礼》

由此可见,长寿的判定标准,自古以来便莫衷1是。

咱们之所以选取“9十”为高寿的界限,主要是以当时的政令为依据。

曹操在建安2十3年(218)曾下令减轻百姓负担,政令称“老耄须待养者,年9十已上,复不事,家1人”。

(魏)王令曰:去冬天降疫疠,民有凋伤,军兴于外……老耄须待养者,年9十已上,复不事,家1人。--王沈《魏书》

这句话翻译过来,便是治下人户中若有年龄超过9十岁者,可以免除该户中1人的赋税徭役。

严格来说,这条政令的执行标准相当苛刻。且不说汉末乱世究竟有几人能够活到9十岁;即使活到了9十岁,也只能减免该户人家中1人的徭役而已。

汉魏时代男女往往早婚,9十老者的子女辈也应该在7十上下。按照魏晋时代的官方律令看,超过6十5岁的老人,本就应该免除徭役。

男女年十6已上至6十为正丁,十5已下至十3、6十1已上至6十5为次丁,十2已下6十6已上为老小,不事。--《晋书食货志》

由此可见,曹操这番政令实属假仁假义,对于改善百姓生计方面并无太多实际意义。

不过这也能说明,即使政令苛暴如曹魏,也把9十以上的老人视作高寿。

有鉴于此,咱们主要以汉末3国时代的9十老者作为论述对象。

汉、魏政权的高寿之人,有董卓之母、高柔、吴普、乐详、司马孚、邯郸淳等人。

(1)董卓之母

董卓在初平3年(192)4月遇刺身亡,驻守郿县的董氏亲族也尽数被皇甫嵩所杀。

(王允)使皇甫嵩攻(董)卓弟(董)旻于郿坞,杀得母妻男女,尽灭其族。--《后汉书董卓传》

董卓兄弟子侄并死,其老母时年9十,1路“走至坞门”,展现出了顽强的求生欲。

(董)卓母年9十,走至(郿)坞门,曰:“乞脱我死”,即斩首。--《英雄记》

不过鉴于董卓与士大夫集团结怨甚深,因此董母未被宽恕,仅留下“乞脱我死”的遗言便被斩首,算是子债母偿,令人叹息。

(2)吴普

吴普是名医华佗弟子,专攻5禽戏。所谓5禽戏,即模仿虎、鹿、熊、猿、鸟等5种动物的姿态,做出不同的动作,抻拉关节,疏活血脉,可以理解为1种原始的健身体操。

(华)佗语(吴)普曰:“吾有1术,名5禽之戏,1曰虎,2曰鹿,3曰熊,4曰猿,5曰鸟,亦以除疾,并利蹄足,以当导引。”--《魏书方技传》

下1章咱们继续说。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