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 丹阳拜孙策,谯县祭曹魂终772(2 / 2)
赵旻很欣慰。
曹丕果然对孟子仁政爱民、养气正心的精神有所理解。
这孩子完全有的救。
赵旻遂上前扶起瘦削的曹丕,顺势拍了拍其人肩头。
“阿丕,既如此,来年待你守孝期满,我便荐你为郡吏以全你之志如何?”
曹丕再次深深一揖。
“丕多谢叔父大恩!”
赵旻只好再次扶起曹丕。
“阿丕,随我至曹公陵前如何?”
曹丕当然不能拒绝这个要求。
于是不多时,曹丕便领着提着两个酒坛子的赵旻,走到曹操那被修整得极为干净规整的坟前。
随后,曹丕向亡父曹操恭恭敬敬稽首行礼、口中默默祷告一番后,方才起身、默默退到远处。
赵旻将手中那两坛许都工坊精酿之美酒放到曹操坟前、拍碎封泥,复又取出两个酒盏,为曹操及自己斟满两盏清香扑鼻的美酒后,方才跪倒稽首。
“曹公,旻言出必践,今携美酒前来、请曹公痛饮一番!”
言罢,赵旻执起酒盏与另外一个酒盏一碰,旋即一饮而尽,随即赵旻端起曹操的酒盏,将美酒缓缓倾于曹操坟前。
“曹公请满饮此美酒!”
如是般,赵旻一边喃喃自语,一边为曹操斟酒、敬酒、倒酒…
曹丕远远看到这一幕,闻到那远远飘来的酒香,思及亡父品尝美酒时那得意开怀的表情,一时间热泪盈眶。
【作者题外话】:本书中的孝子丕,不是历史上那个哄堂大孝的洛丹伦孝子,而是真正的孝子。
举秀才(即茂才,避刘秀讳改为茂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
这不是云某之言,而是桓灵时的民谣。
呵呵,讽刺不讽刺?
由是观之,东汉之亡是必然现象。
与孙权截然不同,赵旻对曹操的感情很复杂。
既有敬重,又有鄙夷,既有欣赏,又有嫌弃…
很矛盾。
其实咱们每个人,都是矛盾的综合体。
接着上一章继续为您说。
陈矫“婚于本族”,被时论所非,却被曹操偏袒遮掩。其中硍节,颇可玩味。
陈矫本刘氏子,出继外家(母家)而改宗。
矫本刘氏子,出嗣舅氏而婚于本族。--《魏氏春秋》
类似情况者、两汉颇为常见。《三国志》名人中,便有蜀汉的刘封(窦氏)、马忠(狐笃)、王平(何平)与孙吴的朱然(施然)等人。
刘封者,本罗侯寇氏(窦氏)之子,长沙刘氏之甥也。--《蜀书十刘封传》
(马忠)少养外家,姓狐,名笃。后乃复姓,改名忠。--《蜀书十三马忠传》
朱然字义封,(朱)治姊子也,本姓施氏。--《吴书十一朱然传》
与上述诸人不同,陈矫出继外家之后“未再归宗”,而是沿用了母家的陈氏。更可怪之处,是陈矫明知父系为刘氏,却依然娶刘氏女为妻,而且还是近亲;非仅同姓而已。
(刘)颂嫁女临淮陈矫。矫本刘氏子,与颂近亲,出养于姑,改姓陈氏。--《晋书刘颂传》
陈矫这种行为,在今天属于标准的“婚姻无效”。
在两汉名士“伏膺名教”的环境下,更是饱受非议。
其实在云某看来,这是“扭曲变态的道德标准”。
按彼时传统,出仕者需要“经明行修”。
就陈矫的行为而言,其政治生命“还未开始就应结束”。
不过彼时广陵太守是陈登,乃许汜口中的“湖海之士”,颇有几分豪侠色彩,故不以矫为非。
(刘)表与(刘)备共论天下人,(许)汜曰:“陈元龙湖海之士,豪气不除。--《魏书七吕布传-附传》
曹操在遮掩陈矫乱伦时,特意限定了时间,即“建安五年”(200)。
(太祖)令曰:“丧乱已来,风教凋薄,谤议之言,难用褒贬。自建安五年已前,一切勿论。”--《魏氏春秋》
乍看之下、似在指代“官渡之战”。但“淫行不检”之事与官渡之战也实在很难牵扯上关系。
故周寿昌之言颇有见地,即曹操是借袒护陈矫、而替自己遮丑。
彼时因操父曹嵩出身不明,故陈寿作《魏志》时览遍诸书、居然“未能审其本末”。
其实陈寿的“春秋笔法”与“草蛇灰线”技巧纯熟,难以直言之事,皆推托“狂疾”、“忧死”、“盖不可知矣”云云。
参考裴注可知,彼时天下传闻曹嵩本出夏侯氏的谣言,喧嚣尘上。
《曹瞒传》及《世语》并云:嵩,夏侯氏之子,夏侯惇之叔父。--《三国志》注
嵩年幼过继,自不能知其出身;曹操为嵩子,对此更为模糊。
明确知晓曹操父系与夏侯氏相异,至今不过7年。近两千年时间中(155-2013)、世人对曹操出身均莫衷一是。何况三人成虎、众口铄金,考虑到曹操与夏侯惇、夏侯渊“屡为婚姻”的关系,恐怕彼时讥刺曹操“婚于本族”者亦不少。
因此其才在为陈矫开脱的敕令中,特意提到“丧乱以来、风俗不整是普遍现象”。
(太祖曰)丧乱已来,风教凋薄,谤议之言,难用褒贬。--《魏氏春秋》
实际无论何时,败坏到“同姓近亲通婚”地步者、都称不上普遍现象。
注意:古代“异姓近亲”通婚常见(如惠帝与张皇后为舅甥关系),同姓通婚罕见。
同姓结婚至明清也还是忌讳。
更不用提婚于“同姓近亲”。
可见曹操甚是心虚,乃至“言过饰非”。亦反映出其对曹嵩的出身本末,颇有质疑的心理。
建安五年”辞令,又引出清河公主的婚姻问题。
下一章咱们继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