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406(1 / 2)
当年朱元璋修订法律修了几十年,严格打击官僚集团违法乱纪,所以后来史书上真的被抹黑得非常惨。
不过从明末结局来看,朱元璋倒也看透了这群官僚的本性,上上下下勾连在一起,几百万的军饷从京城出去,上上下下孝敬一圈。
大概发到边军的手里面只有几十万了。
然后还要被边军的上层将领在贪污一遍,最后能打仗的有没有几千人都是个问题。
所以对于官僚阶级而言,法治才是最好的,跟他们谈什么道德,那都是虚的。
“此事亦是臣心之所向,大王信臣之忠,用臣之能,待臣之诚,攸承蒙如此厚恩,岂敢不竭尽所能、全力以赴为。
大王尽可宽心,臣定当不遗余力,务必将此事办得尽善尽美。”
也就是说,荀攸决定接下这一个重任了。
杨秋选定了一处新修的官衙做司法院,让荀攸之后挑选人开始筹备。
而荀攸又具体问了一下杨秋对修法律这件事情关注的一些重点,毕竟修法这件事情涉及到社会阶层的方方面面,总得先搞清楚杨秋这边的重点是什么。
等到两个人讨论完大致内容之后,天色已经将晚,杨秋原本是打算让人送荀攸回去的,但显然荀攸似乎还有话没说完。
“大王,臣确实偏向法家,也觉得现在应该严刑峻法,但在治国一道上,大王未来是想用法家治国吗?此举恐怕有些危险。”
就是因为偏向法家,研究过法家。
所以荀攸才知道法家思想存在着巨大的弊端,但法家思想也有一个突出的好处,那就是具有极强的操作性。
运用法家思想,可以迅速且有效地管理一个庞大的组织,能够在短时间内见到显著的成效。
而法家极为看重现实,在面对现实生活时,始终保持着一种务实的态度。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儒家,儒家推崇尧舜所处的过去时代,在他们眼中,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理想的政治典范。
法家是一种彻头彻尾的现实主义思想,它不像儒家那样,寄希望于树立一个伦理道德完美无缺的社会。
因为在法家看来,这根本就不可行。
法家的观点非常明确,只要能够让人们不去作恶,建立起完备的法律体系来惩治那些作恶之人,那么这个社会就能够逐渐好起来。
“公达误会了,若我真用法家治国,那我便会让文和来做司法院的院长了。
正是因为公达你只是偏向法家,而非彻彻底底的法家,所以你才适合做修订法律的主导者……”
真正的法家,那可不是未来的法制社会的法家,
这个时候的法家,是为君主集权服务的,削弱贵族势力,将权力集中在君王手上,这才是目前法家遵循的道。
于是,荀攸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