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三十八条监规125(2 / 2)
室长的权力,仅次于管教本人,但本质上还是一名犯罪嫌疑人,只不过,比大家都来得要早一点而已。
看守所里的规矩很多,做任何事情都得打报告,就连吃饭、睡觉、上厕所都有严格的限制。
这样的生活看似很有规律,实际上极其单调乏味,所以才被视为一种惩罚。
在“老大”的带领下,所有人都在大通铺上盘膝而坐,学习墙上张贴着的在押人员行为规范,一共三十八条,又被称为《三十八条监规》。
《三十八条监规》非常重要,不但需要学习,还要求每个人都必须能够背诵。
每天早上,管教都会进行抽背,要是答不上来,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如果表现良好,每一条都对答如流,就有机会分配到普通监室。
相比之下,普通监室的管理就要宽松得多,对于新人来说,是一个更好的去处。
马尔斯盘膝坐在室友中间,根本没有心思背什么监规,任何监室对他来说都不具备吸引力,他也不打算在此长住。
他要出去。
那种对自由的渴望,犹如烈火一般在胸中燃烧。
他举起右臂残肢上的接收底座,试图召唤钢铁手臂,却被一阵开门声打断了。
两道铁门相继打开,管教陆警官走了进来,表情严肃地说道:
“055号,出来!”
一位长相清秀的小伙子,“噌”地一下从大通铺上站起来,兴奋地跳到地上,鞋子都没穿好就着急地往门外跑。
小伙子出去以后就再也没有回来,马尔斯还以为是调到了普通监室,后来才从“老大”那里得知:
055号小伙子的家人,交了一笔数目不小的保释金,给弄出去了。
取保候审,是每个在押人员的心愿,这样就可以摆脱看守所的拘禁,重新回到外面的自由世界。
每个人心里都十分清楚,单单靠背诵《三十八条监规》是赎不了罪的,想要提前脱离苦海,就得满足取保候审的诸多条件,缴纳足额的保释金就是其中之一。
马尔斯的罪名是盗窃,并没有多大的社会危害性,想要取保候审不算太困难。
可惜,他偷的是10克拉的钻戒,而且还是威廉姆斯家的财产,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这就不能等同于一般的盗窃罪了。
真要细数起来,马尔斯的罪名还真是不少:
活活打死了一只老虎,完全构成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的罪名。
私自闯入山顶庄园,损毁私人财产,打伤黑衣人,最起码也得算个打架斗殴……
诸多罪名之中,盗窃罪还算是情节最轻的。
墙上的时钟指向九点三十分,过渡监室的两道铁门再次打开。
所有人都从大通铺上下来,整整齐齐地站成一排,迎接管教陆警官的到来。
陆警官带进来一位表情呆滞的新人,安排到马尔斯的旁边。
马尔斯目光躲闪,不敢看陆警官锐利的眼神。
整个早晨,他都在装模作样,根本就没有认真学习《三十八条监规》,倘若陆警官抽背,他肯定是答不上来的。
陆警官在过渡监室内踱着步,好巧不巧,端端停在马尔斯的面前:
“089号,跟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