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寻找合伙人398(2 / 2)
列治文区恰好有一条唐人街,离他们住的地方不远也不近,包子,豆浆,油条这里样样都有,不过在美利坚中餐比西餐可贵得多,夫妻俩平时都是随便对付一下,偶尔嘴馋才会去吃上那么一两次。
即使到了美利坚,李杰依旧没有放弃晨练的习惯,在苏明哲夫妇出门的时候他正好也跟着出门,苏明哲也没有特别意外。
因为昨天晚上李杰在睡前习惯性的打了一套拳法,当时苏明哲还好奇的问了问,李杰告诉他这是一个老道士教的养生拳。
这套拳法其实就是天下第一世界中的培元功,李杰也教过苏明玉,但是苏明玉对这个不太感兴趣,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习武一道贵在持之以恒,苏明玉这样练自然是一点效果也没有。
后来李杰还问苏明哲有没有兴趣学一学,苏明哲连忙摇了摇头,在他看来这套拳法慢吞吞的,估计练了也没什么大用。
李杰见状也不气恼,培元功看似很好学,实际上修炼起来并不简单,单单呼吸节奏的变换就能让人欲仙欲死,苏明玉之所以对这个不感兴趣,这一点占了大半的缘故。
要不是有多个世界习武的经历,恐怕李杰也很难练的这么顺畅,如果没有他的指导,就算把秘籍丢给现代人,估计现代人也很难学会。
随后的几天时间,苏明哲家里的伙食明显提升了数个档次,期间夫妻俩还带着李杰两人去了附近唐人街的知名餐厅,好好的吃了两顿,休息日的时候也如约的带着两人好好地游览了一番三藩市。
这段时间李杰并没有抢着付钱,因为他深知苏明哲的性格,原著中哪怕失业了仍旧不忘苏家长子的身份,这个时候抢着付钱不是打他的脸嘛。
反正在之后的创业计划中会有苏明哲的好处,这个时候让他花点钱没什么大不了的,同时这正好是一个借口,拉苏明哲一把的理由。
苏明哲只是这块拼图中的一部分,另外的那个人李杰已经开始前期调查了,这人正是阅后即焚的创始人之一的埃文·斯皮格尔。
为什么选他呢,首先一点是因为他是创始人之一,李杰习惯了做甩手掌柜,有这个现成的工具人为什么不用,只是不知道他现在有没有开始做这个app。
然而不论他是有想法了,还是已经付诸实践,这都不重要,互联网领域创意虽然重要,但是说它不重要也不重要,就像第一个搞电商的并不是阿狸,同样第一个做即时通讯的也不是企鹅。
选择斯皮格尔另外的一个原因是因为他的出生,家住洛杉矶西部富人区,家境殷实,父母都是律师,母亲是哈佛法学院历史上最年轻的的女性毕业生,父亲是一家大律所的合伙人。
李杰看中的恰恰是这一点,美利坚的律师属于高收入群体,社会地位也不低,哈佛作为世界顶级名校,走出了无数名世界各行各业的精英,人脉不可小觑。
华人想要单打独斗在美利坚获得成功,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拉斯皮格尔入伙等于是做一个挡箭牌,以后遇到了什么问题,他的父母又岂会坐视不理。
李杰之所以提前来到美利坚,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为了把斯皮格尔收入麾下,九零年出生的斯皮格尔还在上大二,对付这种年轻人,李杰要是不能把他忽悠的找不到北,还不如直接找块豆腐撞死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