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人算不如天算,悍匪孙海波(十)260(1 / 2)
在见到闫文宇之前,孙海波再三叮嘱田源:“我没跟他说咱俩干的事,你可别瞎说话,万一他临时有变化,咱俩也不用怕。”
三人见面的地点,在闫文宇家的一个小仓库里,闫文宇喜欢制作各种小玩意,因此弄了个二手车床,把这个小仓库改造成了一个车工车间,此时正在忙活着呢。
孙海波带着田源过去,和闫文宇打了个招呼:“文宇,这是我好哥们田源,以前矿上的同事,我俩今天没啥事,过来看看你!”
闫文宇停下手里的活,和田源打了招呼,结果两人客气了几句之后,田源的虎劲就上来了。
他看闫文宇身材并不健壮,于是就想试试他的斤两:“哥们,我看你车工干的不错,手上肯定能有劲吧,咱俩掰掰手腕咋样!”
有孙海波这层关系在,闫文宇也不好驳了田源的面子,于是便答应了。
结果两个人搭上手之后,闫文宇并没有田源想象的那么弱,田源最后虽然赢了,但赢的并不轻松。
这一下田源非常满意,对闫文宇的态度马上热情了起来,三个人约好了,等闫文宇没事的时候,大家一起喝点。
三天之后,闫文宇主动约了孙海波,并让他叫上田源,三个人找了个小饭店,一边喝酒一边闲聊了起来。
几杯酒下肚之后,田源首先表明了自己的态度:“现在赚点钱太难了,空有一身胆子,却没什么好路子,既然大家都是哥们,有什么发财的事,咱们就一起干,我肯定是绝无二话。”
田源话音一落,孙海波赶紧给闫文宇递了个眼色:“ 咋样,我这个哥们不错吧!”
闫文宇心领神会,赶紧点了点头:“嗯,不错,人挺靠谱!”
此时闫文宇心里想的是,海波肯定是老大了,首先这件事是他带头发起的,再一个他年龄也要大上一些。
接下来理所当然的,自己应该排在老二的位置,而田源就是张飞的角色的,只能排在老三了。
闫文宇还以为自己是这个团伙的创始人之一,但他万万没想到,那哥俩早就干过两起大案了,就连手里有枪,都没告诉自己。
闫文宇表态之后,孙海波马上进入正题:“既然咱们哥几个都有胆量,那我就直说了,大家既然下定决心干大事,那就没有退路了,咱们先干个警察搞支枪,然后再研究下一步。”
孙海波说完之后,田源马上表示赞同,但闫文宇却补充了一句:“抢枪这件事我没啥意见,不过你们应该知道刘和那个案子是怎么破的吧,这件事咱们几个不能跟身边的任何人说,连父母和老婆都不能透露半点,我就只有这一个要求!”
闫文宇口中刘和的案子,发生于1984年,是鹤岗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起杀警察抢枪的案子,在当地的影响非常大。
作案的人叫高乾,当年26岁,是鹤岗市水泥厂的一名工人。
高乾本来已经结婚了,但他却喜欢混迹于娱乐场所,很快就认识了一个女人。
为了泡上这个女人,高乾一掷千金,但身为一个普通工人,没几天他的财力就跟不上了,为了抱得美人归,就萌生了抢劫的想法。
高乾怕自己不行,又找了一个同伙,也是跟他一起在娱乐场所里混的,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先干掉一个警察,抢到枪之后,再去抢别的地方。
1984年1月13号晚上五点多,两个人盯上了一个目标,南山区铁西派所的的警察刘和。
两个人尾随刘和到了南山矿医院附近的时候,高乾掏出一把自制的火药枪,冲上去从正面逼住他,另一个同伙在刘和身后掏出一把铁板手,对着他的脑袋就是一下,当场就把人打倒了。
接着高乾又抽出一把锤子,对着刘和脑袋狠狠补了几下,把人彻底打死之后,抢走了刘和身上的手枪。 这俩小子藏了两个月,觉得风声差不多过去了,4月29号晚上,他俩拿着枪冲进工农区第七粮店,逼住值班老头和粮店主任之后,结果只在店里找到了190块钱和五百多斤粮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