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217(1 / 1)
这份人情,她是欠定了。“好吧,不过我现在确实不缺这钱,如果你有什么难处”“好,如果我有难处,我会知道找你。”非衣立即说。“一定要记得。”叶一恒也不想婆妈,只是真的知道,她现在的环境怎么样。“对了,还有和你妈妈在宾馆的那两个男人,我还是没有一点头绪。”“不过不用急,我一定会帮你查出来的。”非衣有点失神,只要一想起妈妈的事情,心尖还是忍不住会被揪疼。但她很快就缓了过来:“好,谢谢你。”门口传来敲门的声音,非衣立即说:“有人找我,一恒,回头请你吃饭当面道谢,我先挂了。”“好。”电话刚挂断,办公室的门就被人粗鲁地推开了。芳菲真没想到,她竟然会出现在这里。芳菲来了,顾依涵还能不来吗果然,芳菲将房门粗暴推开之后,顾依涵迈着优雅的步伐,走了进来。小助理看着非衣,一脸歉意:“顾小姐,她们”“没事,你去做事。”非衣点了点头。助理这才退了出去,并为她们轻轻将办公室的门关上。芳菲走了过去,将办公桌前的椅子拉开,拿出纸巾小心翼翼擦拭了一遍,才退到一旁。顾依涵优雅步了过去,淡淡在椅子上扫了眼,似带着几分轻蔑的意味。但终于,还是在椅子上坐下去了。顾非衣根本没理会这两个人的姿态,在她面前演这种优雅高贵的戏份,其实,真的没必要。有些人,就是太闲了。“你就不问我来找你做什么”见顾非衣自顾打开笔记本干活,竟然不理会自己,顾依涵好看的眉心皱了起来。“有什么好问的,你来了自然会说,不说就赶紧走。”顾非衣是真的懒得理会她,不过这女人总是阴魂不散那般缠着自己,也是麻烦。她不找她,她倒是自己送上门来了。秦素蓉现在这样的下场,和顾依涵究竟有没有关系,谁知道。但,她不会因为秦素蓉不在了,就忘了顾依涵之前对她们母女两做过的事情。但今时今日的非衣,已经学会了很好隐藏自己的情愫。就算恨顾依涵恨得想要立即扒了她的皮,可至少,表面上还是不动声色,眼底毫无波澜。“你心情不好”顾依涵瞅着她,薄唇勾了起来。“你怎么会心情不好呢蓉姨都被你害死了,你应该很高兴才对。”“又想来套我话录音”顾非衣嗤笑。“有必要吗你对亦辰哥哥已经没有任何影响力了。”顾依涵不齿。非衣却盯着她,脸色有点认真:“严格来说,你和战亦辰同龄,他顶多只比你大几个月。”“我只听过小萝莉叫比自己大好几岁的男人,叫某某哥哥,从来没听过同龄的这样叫。”“你一天到晚亦辰哥哥的,难道真的不知道,别人心里都在吐”“顾非衣你什么意思”顾依涵脸色立即就变了。人家就是比亦辰哥哥小,小几个月也是小,叫亦辰哥哥怎么了“你这是在妒忌”她怒道。顾非衣不说话了,和恶心人说话,连自己都变得恶心。不如不说。
第254章 254 摆明了要逼死她
第254章254摆明了要逼死她“我和亦辰哥哥很快就要结婚了,今天来,是特地来通知你的。”顾依涵勉强收住自己的怒火,但胸口还在不断起伏。“哦。”顾非衣淡淡应了声,话锋一转:“我很忙,还有很多事情,如果没什么事的话”“你真的不难过”顾依涵这会倒是不生气了,情绪还真是来的快去的也快。那两片精致的薄唇微微挽起,她笑得如风轻柔。“我和亦辰哥哥已经在一起了,他将我占有了,自然会对我负责任。”“顾非衣,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还想着亦辰哥哥,不过,你没机会了。”“不是吧,和你这种女人在一起了,还需要谈论责任不责任的问题”顾非衣抬眼,淡淡瞅着她,一副不敢置信的模样。“你顾依涵都睡过多少个男人了连家里的保镖,只要长得壮实的,都和你搞过,人家战亦辰睡了你就要对你负责任这冤大头当得”她笑,不说话。顾依涵气得眼珠子都要爆出来,但,她努力压抑着自己的脾气。“顾非衣,你这样说话,我可以告你诽谤,我和亦辰哥哥的时候,我还是清清白白的第一次,不像你。”“是么那你告我好了,我会回顾家去找证人的。”顾非衣耸了耸肩,不以为然:“顾家的保镖里,多得是和你睡过的男人。”顾依涵这个人,年轻贪玩,根本不把贞洁这种事情放在心里。十六岁就和保镖睡了,她又不是不知道,之后,家里只要长得好看的保镖,多半跟她茍且过。反正男未婚女未嫁的,谁也管不了谁,只有家里那些长辈和外头无辜的人,才以为她真的那么单纯。战亦辰那傻子,不会就这样被骗了吧不过,那是人家的家事,就算被骗,也是他自己愚蠢,和她无关。“顾非衣,我结婚的日子快到了,这种时候,才不愿意和你纠缠。”“那你来做什么”“问你要钱。”顾依涵冷冷一笑,瞅着她:“你问亦辰哥哥借的五百万,该还给他了吧”“亦辰哥哥和你非亲非故,你害死他妈妈还不想还钱”“一个月,我会还给他。”这事,就算顾依涵不来,她也会照做。只不过,没想到战亦辰连这种事,都告诉顾依涵。看来,两个人的关系是真的。“一个月”顾依涵眨巴着水汪汪的眼眸,忽然爆笑了起来。“顾非衣,你还要一个月哈哈,你不是跟了太子爷吗怎么太子爷连五百万都不愿意给你”“我不像你,只知道花男人的钱”顾非衣冷着脸。“那感情好,既然你不花男人的钱,那就赶紧将钱还给我。”顾依涵从鼻子里哼了一口气,把玩着精致好看的指甲。“三天,我算对得起你了,三天之内你不还钱,我会让亦辰哥哥给你发律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