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1章 吴煦手中的次权掌兵令符与林知皇手中的正权掌兵令符1068(1 / 2)

最后一丝黄昏落下,夜幕降临。

忽红穿着一身崭新的冬袍,满脸兴奋的回了自己居住的小院落。还没进屋,就听到屋子里传来女人抽抽噎噎的呻吟声。

忽红对这声音习以为常。

一定是阿爹又在欺负哪个女人了。阿爹为府内部曲统领,近年来,又因教授府里大郎君武学有功,越来越得家主器重。家主知阿爹好女色,隔三差五就会赏赐一个女人给她阿爹,忽红早已是习以为常。

忽红丝毫不介意屋内传来的动静,充耳不闻的站在院子里,借着月光,细细地欣赏自己新得的冬袍,不时还上手爱惜地摸一摸光滑的袖面,伸一伸腿脚,只觉得这料子滑溜溜的,又不紧绷,真是舒服。

这是贵人才能穿的料子,而且自己生得这般高大,做衣服,所需布料颇多,便是阿爹,也是不舍得轻易花钱给她多做衣裳的。大娘子,初初收了她做贴身丫鬟,就给自己做了三套冬衣对她可真好.

忽红在院子里正美着,屋内动静一歇,紧接着,萃春就衣衫不整的从屋内哭泣着奔了出来,迎面就撞上了身形高大的忽红。

萃春见到忽红,脸色立即涨红,这丫头,竟然在院子里听了个全程?

萃春顿时羞恼不堪,狠啐一口道:“黄毛丫头不知羞!”话落,萃春就拿帕子捂了脸,哭泣着跌跌撞撞的跑了出去。?.?????.???

忽红不理解,你们做事儿的人都不害羞,她为什么要害羞?

忽红拍拍身上不存在的灰尘,抬脚进屋,屋里还充斥着一股情事过后的气味。

忽叟已是穿戴好衣服,气定神闲的盘腿坐在了炕上喝茶。

忽叟虽已年过五十,却老当益壮。年轻时是大济顶顶有名的游侠儿,急功好义,最好打抱不平,不知天高地厚,因此得罪了盛京权贵,招致满门大祸,全家都受他牵连而死,林者云正好意外路过救了他,从此,他便投入了林者云门下。

经此灭门一事后,忽叟性情大变,一改从前的游侠之风,开始认真侍奉一主,以得其庇护。时至今日,忽叟已成为了林者云手下最器重的家臣,掌管着林府内七十余众部曲。

忽叟此人,极爱女色,但却子嗣不丰。也不知是否因他这一生杀戮过多的原因,老天降下神罚,直至三十许,才得忽红这一女。此后,再无女人孕育过他的子嗣。

因此,虽此女外貌丑陋,其行异常,忽叟对其算不上疼爱,但也很是纵容。

“好臭!”忽红受不了屋内这股气味,一进府上的大娘子,选你做了她的贴身婢女?”

“是!”

“这身新冬袍,也是大娘子赐给你的?”

“是!哪像阿爹你,钱都花在了酒和女人身上,女儿是分不到你半分好处的!”忽红满是横肉的脸,在提到府上大娘子时,绽放出一个灿烂的笑,明显有些炫耀意味在里面。

忽叟从未见过女儿脸上露出如此神色,遂收

起了玩世不恭的笑:“你是要泼出去的水()?(),

想在阿爹这分什么好处?看来你很喜欢这大娘子?”

“是!”

忽叟哈哈大笑:“那你就要记住()?(),

今后你的主人唯一人尔?()_[(.)]????╬?╬?()?(),

那就是大娘子!”

“是!”忽红开心的点点头()?(),

每声‘是’都回答的比上一声更坚定,更高昂。

“别学那些蠢货,三心二意,认不清形势。就好比刚才那跑出去的萃春,家主既然把她给了我,以后我就是她的主人,每天哭丧着脸,哭哭啼啼地给谁看?今后日子不好过,只能怪她自己认不清形势!”

忽叟说到这,严肃了神色:“忽红,你明白爹的意思吗?”

忽红似懂非懂的挠挠头:“反正我脑子不够灵光,大娘子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忽叟点头:“嗯,你能做到这一点,就足够了。”

只要跟的主人脑子聪明,下属脑子不灵光也没关系,有忠心就够了。

他女儿的本事,他知道,除开性别不谈,是一个绝佳的护卫人选。这大娘子眼光倒是不差。

忽叟摸着下巴心道,就不知道这大娘子是否够聪明了?她既然是大郎君的嫡亲姐姐,应该也不差吧?大郎君就很聪明,有勇也有谋,是天生的将才。

有机会,他得好好观察观察这大娘子。他亲人具亡,膝下就这一个女儿,只奉一主,可不能马虎了。

跑马场。

林家养了百十来号部曲,部曲头领设有两人。一人名唤忽叟,掌管着府内七十余众部曲,听命于林者云。另一部曲头领名唤比列,随裴氏陪嫁而来,如今掌管着三十余众部曲。

跑马场里烟尘滚滚,林知晖鼻下掩着一条布巾子用以防灰,正跟着部曲比列在学骑射。

林知晖的武学由忽叟教授,骑射则跟着比列学。

林知晖骑在马上远远见林知皇带着忽红过你收了忽红做你的贴身婢女,没想到是真的啊?”

“对,她很好。”林知皇毫不吝啬的展示自己对忽红的喜爱。

林知晖感受到林知皇语气里的真诚,收起打趣的神色,惊讶道:“阿姊,你确定?不是闹着玩玩的?忽红带出去,可是会有失体面的!”

忽红作为一名女子,高大痴肥,满脸横肉,多看两眼,林知晖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要受伤了。

忽红听言顿时手足无措,若她跟着大娘子,会让大娘子失了体面,她应自请离去才是。

大娘子这般人物,该值得更好的。

忽红如今很喜欢大娘子,想到要离开大娘子,她立即便面露难过之色。

林知皇挑眉,这里的人,当真是错把珍珠当鱼目了。一个下属的性别容貌,有何重要?有无本事才是硬道理。

林知皇见忽红难堪的涨红了脸,回身安抚的拍拍忽红的手道:“容貌乃是天生的,自己喜欢自己的容貌就行,无需管旁人说什么。以后若再有人当着你的面说你不体面,

你就把他打的不体面。”

“阿姊?你让忽红这怪物打我?我可是你嫡亲的阿弟!”

难道这忽红身上有何长处,是他林知晖没发现的?

林知晖耐着性子又仔仔细细上下打量忽红半晌。

不行,眼睛好疼!林知晖捂眼,放弃细究。

林知皇强调:“忽红以后就是我的人了,你不许欺负她。”

林知晖不服:“阿姊,你都没这么维护过我!”

“阿弟要是被人欺负了,阿姊也护着你。”林知皇轻笑一声,这弟弟虽然体格健硕,看起来有十七八岁的模样了,但到底实际才十二岁,果然还是小孩子心性,竟会在姐姐面前争宠撒娇。

林知晖得了林知皇的准话,心满意足了,眼中有了些许笑意:“阿姊,你以后可也得这么护着阿弟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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