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百战勇士49(1 / 2)
看看双眼通红的勇士们后,长老接着说:“撤退更不可取,带着这么多物资怎么逃出对方的追杀?如果把粮食都丢了,就算侥幸逃出生天又如何游出这片荒凉的海域?”
听长老这么一说,咬牙切齿的海虾勇士们纷纷沉默下来。看看身边伤痕累累的兄弟,看看身后惊恐的妇幼,无奈地低下不屈的脑袋,双眼却越来越红。
“依比利斯,单挑就单挑,怕他个卵!不过,我们还要加上一个条件,赢了就要把莫尔斯那猪头劈下来,不能便宜了这阴险的老不死!”
见海虾勇士们商量了半天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马强头脑一热,大声说了出来。
“没错,马强兄弟说得对,我们凯尔特人怕过谁来?单挑就单挑,让莫尔斯把狗命留下来!”伊维奇大声赞同,不少勇士也纷纷附和。
与此同时,见长老犹豫不绝,莫尔斯眼珠一转又想出了一个主意,皮笑肉不笑地说道:“长老,其实你们还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投降,成为我的附庸种族。到时不仅一切恩怨一笔勾销,从此还不必再为生存所困扰,可以尽情享受衣食无忧的生活!”
“废话少说,来吧,让我们的勇士大战三百个回合,看谁笑到最后!”长老一口回绝,反复掂量半天后终于下定了决心。
“好,好,好,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要闯!”听长老这么一说,莫尔斯羞丑成怒,边吼边示意一名强壮的海牛武士出列。
出战的海牛武士强壮无比,身高四米多,浑身的肌肉高高地鼓起,活像一块块坚硬的岩石。双手举着一把巨大的斧头,刃口寒光闪闪,一看就知道锋利无比,让海虾人们一看就不由得齐齐倒吸一大口凉气。
海牛武士气势汹汹,边游边大声咆哮,直冲到海虾人前方一百步左右才停下来。嗜血的双眼在海虾人们身上扫来扫去,不时挥动沉重而锋利的巨斧,似乎兴奋无比。
见对方来势凶猛,长老不敢大意,派身为斥候队长的格鲁儿应战。论武力,格鲁儿是仅次于依维奇的族中第二勇士;论随机应变能力,更是远胜他人,由他第一个下场应战最为理想。
“格鲁儿,等会一定要小心。牛头人善于肉搏,时刻紧记与对方拉开距离,万万不可被他近身缠住。”长老郑重叮嘱格鲁儿。
“长老放心,格鲁儿定不负重任!”
右手抚胸向长老行礼后,格鲁儿深情地看一眼自己的爱人,一位年轻貌美,忧心忡忡的海虾少女。然后毅然转身,握着锋利的标枪头也不回地游了出去。
冷冷地对看一眼后,格鲁儿和海牛武士不约而同地除去盔甲和外套。在阿依舍的解说下,马强了解到这是海族古老的传统,两名勇士只要踏上决斗的战场就要**上身作战,不能披挂任何盔甲。
根据古老的传统,决斗的双方要血战到底,不死不休,最后只能有一人活下来。如果临阵而逃,不仅会被认为是懦夫,而且会失去一切财产和地位。要么成为卑贱的奴隶,要么沦落为无以为生的流浪汉。
“依比利斯,萨拉托斯百战勇士,天啊!”突然,海虾人们大声地惊呼起来。
马强定神一看,只见海牛武士脱下头盔和护甲后,胸膛上露出了密密麻麻的伤疤,让人触目惊心。同时,额头上还刻着一个刀斧相加的图案,显得格外狰狞。
在阿依舍的解说下,马强了解到图案是萨拉托斯图腾,只有身经百场决斗的强悍的勇士才配刻在额头上。这意味着海牛武士强悍无比,最起码曾斩杀了整整一百名和他决斗的勇士。
“依比利斯,怪不得胸有成竹!”伊维奇大惊失色,之前虽然觉得海牛武士极为凶悍,但也没想到竟强悍到如此地步。
众人大吃一惊,长老也没有例外,怎么也没想到对方竟是可怕的萨拉托斯百战勇士。看着他胸膛上密密麻麻的伤疤和额头上狰狞的萨拉托斯图腾,心里不由得越来越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