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82(2 / 2)
3、院线、影院分完之后,发行方还要收一个发行代理费(发行佣金),目前行规是发行票房可分配收入(毛收入)的5~15%比例都是正常。
票房可分配收入(毛收入)=总票房─3%电影基金─5.5%税款─院线和影院分成款(38%~43%不等)。
发行总可分配收入=票房可分配收入+其他渠道发行收入(电视、音像、网络、政府奖金、海外……)。
发行方要在发行总可分配收入中逐项减掉下面几项内容后,才是片方所得:
1)发行佣金
2)导演或主创明星奖励(有或者没有)
3)代为垫付的发行成本(拷贝费+宣传费等)
4)税金(往来发票都是要交税的)
你看,上面都减完了,剩下的才是片方净发行收入(净收入)。
一般来说,100块票房收入,片方能分到30块多点。
这三十块也不是一个人拿,而是所有的投资人在平均根据投资的份额来重新分配。
在这个基础上,再加其他渠道发行收入,最终能不能回收成本,就听天由命+撞大运吧。
500万制作费电影,如果也拿500万做宣发的话,整体投入1000万。
如果你打算只靠票房回成本,那最最安全,就得票房有3000万,才刚刚打平。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电影都说票房是投资的三倍才刚刚保本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