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我的七十年代(1)88(1 / 2)
哔——
一大早,孟锦就被这声嘹亮的吹哨声吵醒。是提醒大家该起床了,准备上工的声音。孟锦虽然不用上工,但也要认命爬起来,洗漱穿衣。心中暗想自己还要过多久这样的日子。
“汪汪汪”小白在这个小世界直接穿到了一只土狗的身上,孟锦觉得自从小白穿成狗之后,它是真的狗。
好比现在,它正围着孟锦绕圈,带起一阵尘土,把孟锦刚洗干净的黑裤子染成了泥色。
“不想被我丢进忘川河游泳就立马停下来。”
一提到忘川河,小白的身体本能地停下来,因为紧急刹车,整个狗十分滑稽,成功逗笑了孟锦。
面对一直陪着自己穿越小世界的憨憨小白的憨憨表现,孟锦彻底没了脾气。向前摸了摸它毛茸茸的脑袋,把昨天留下的鸡骨头倒在它的狗碗里面,小白看到狗骨头,一双狗眼都亮了,尾巴更是不停地摇着,昭示着主人此时激动的心情。
在这个小世界,孟锦不能再偷懒不做饭了。这个时候恰是华国的七十年代,百废待兴,老百姓口袋空空,勤劳节俭是这个年代的特质。
为了不被人诟病,孟锦只好打消出钱让隔壁屋的大妈帮自己做一日三餐的想法。谨遵伟人语录: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孟锦回想着原主的记忆,学着原主的样子,生灶火、蒸包子。包子是白菜馅的,这个时代,一切都是稀罕货,缺衣少食,有包子吃就很不错了。有的人家一天只吃两顿,早餐不做,勒着裤腰带干活。
简单解决完早餐后,孟锦把小白留在家里,自己步行去村中部的卫生室上班。
前进大队依水而居,依水而建。整条村子建在河涌的一侧,河涌的另一侧自然是另一个大队了。
所以前进大队是呈线性分布的,不像其他地区的农村是片状分布。加上前进大队又是个不小的队,全队加起来有两百多户。
从村尾走到村头,在这个只有泥路、只靠双脚走路的年代,要花不少时间。为了方便村民的日常生活,卫生室、队委办公室都建在村中间位置。
原主出生在穗市南秀区西关街,家境富裕、亲人宠爱;自幼聪慧,18岁就拿到穗市排名第一、号称最难毕业学校的逸仙医学院的毕业证。正准备拿着推荐信,进入逸仙医院做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
可天不遂人愿,随着华国文化运动的愈演愈烈,还是波及到了远在穗市的知识青年,也波及到了有过留学经历的原主爷爷。
早些年,原主爷爷为了精进医术,学医强国,孑然一身,远赴海外求学。学成过来后,立马回国,投入到医学事业之中。随着年纪渐长,早年刻苦学习留下了病根开始发作,远志爷爷已经无法再站在手术台上,就退居幕后,在逸仙医学院教书育人。
文化运动让华国变得面目全非,亲人、朋友相互背刺。原主爷爷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因为留学经历,被自己的得意门生举报与境外势力有联系,存在叛国嫌疑,被下放到穗市禺山区前进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