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强壮不是罪过147(1 / 2)

“三位没有上操的同学,他们在隔壁的寝室不可不知道厕所里有声音。即使不是他们作案,以他们为突破口,相信一定也会找到案件线索。”郑平说道。</p>

“说得对,当时我们就是这么想的。在案发的第一时间,我们已经组织人员对学校进行了排查。只是这个厕所长年停用,谁也没有注意到。而且那个时候,我们还不认为这个案件是一个命案。”王峰说道。</p>

“一开始,三个人都说没有什么印象。后来终于,刘鹏先提供了线索。在1月8日刘惠失踪的那一天,他没有跑操。当时他记得听见了尖叫的声音。还有一句,你要干什么!因为当时已经开始跑操,所以把时间定在6:15之后的一两分钟。这个时间点也正是刘惠与王丹分开的时间点。”</p>

“刘鹏说尖叫的声音持续了两分钟左右。这个时候,李明已经离开。王志利先跑了出去,他腿脚不灵便,跑在后面。到了洗漱间门口,有两个男生站在那里。王志利还跟对方说的话。当时光线并不好,刘鹏离得又远,并没有看清对方是什么人。”</p>

“那王志利怎么说?”郑平问道。刚刚王峰说刘鹏没有看清两个人是谁,但他也说王志利跟这两个人是近距离接触,还说话了。这说明王志利是看清这两个人的。</p>

“王志利说其中一个人是罗伟。还有一个人,他不认识。经过辨认,他明确对方是另外一个班的肖平。”</p>

“也就是你们在案件中锁定的两个嫌疑人?”</p>

“是的。我们当时可以确认,在案发时案发地点出现的两个人就是罗伟与肖平。然后经过审问,罗伟承认事情是他做的并且在作案时,他还拜托肖平替他看着现场,他本人则回到自己的寝室寻找工具清理现场。”王峰说道。</p>

“所以当时你们认定罗伟是故意杀人,肖平是包庇?”</p>

“是的,他们供认的情况与现场的情况是吻合的。还有证人证明他们在现场出现过,所以当时我们认为可以认定罗伟就是凶手。当然还有一个理由。”</p>

“什么理由?”</p>

“这个案件中,案发时间就是在早操的短短十多分钟。根据法医鉴定,凶手几乎毫不费力就控制住了刘惠,击打其头部的力度也是非常大的。我们观察,有作案机会的人中,有这个能力的人,只有罗伟一个。换上其他几个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达不到这个能力。”</p>

“你觉得罗伟是凶手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足够壮?”郑平觉得王峰的这个理由有些可笑了。</p>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凶手对刘惠的压制是全方位的,他应该比刘惠更高,也要比同龄人更强壮。当时的刘惠,身高已经达到1米62左右。而能够压制大的高大男生,几个人中只有罗伟符合条件。”</p> “罗伟当时有多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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