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非法律不正义,非正义不法律!136(1 / 2)
“正义是需要一个客观的标准进行判断的。法律就是对正义进行判断的一个标准。当你把法律与正义对立时,实际上就是以自己的观点来取代法律,取代正义。”田诗说道。</p>
“那么法律一定会与正义相重合吗?”郑平有些疑问,当年五叔的案件就是这样,没有田诗,五叔可能现在已经被判处死刑了。</p>
“法律只是一种价值精神的体现。通过法律来实现正义,需要法律人来完成这个过程。如果法律不能与正义相重合,这不是法律的问题,而是法律人的问题。”田诗说道。</p>
“这是什么道理?”</p>
“这是法律的道理,也是正义的道理。你要知道,我们不能要求一部法律自己来实现正义。也不能要求法律对执行过程中的偏差承担责任。”</p>
“要是法律规定本身就不能代表正义呢?”</p>
“法律的理解有千万种可能。如果你所说的情况出现,那说明你没有正确理解法律。只有符合正义价值的理解,才是对法律真正的理解与解释。”</p>
“那就是说如果出现不正义,也是理解的问题……”郑平好像有些理解了。</p>
“法律自从产生的那一天,就已经与正义建立了不可分割的关联性。不正义的条文不是法律,不具备合法性。不正义的理解,不是法律的正当理解,不具备合法性。这就是法律的态度,而每一个法律人的职责就是让法律的这一性质在实践中予以体现。包括我们现在做的工作,就是在进行这一过程。”</p>
“我们现在做的就是让法律的正义在聂海兰的案件中予以体现?”郑平问道。</p>
“非正义不法律,非法律不正义,法律人就在以法律的名义在社会中实现正义。”田诗没有直接回答郑平的问题,只是说了这样一句话,然后离开了。郑平则是开始反思田诗的话,他忽然感觉到了双肩如同被压上千钧重担一样。这可是关系到四条人命的重案呀。</p>
已是深夜,郑平还在阅卷。他喜欢在商务会议室阅卷。在宾馆的大落地窗外,长济市的都市夜景尽收眼底。不断有车辆、行人经过,而郑平则是观赏夜景的同时,安静地工作。</p>
如同律考复习一样,郑平把卷宗内部的一些关键证据,在证据目录上予以标出,重点查阅反复查阅。每一个细节,郑平都进行了专门的分析。刑事卷宗就是这样,证据的主体是不会有问题的。毕竟办案人员都是专业的,他们对于如何调查取证,如何固定证据,都是非常专业的。</p>
不过,不论如何专业,也很难做到一丝疏漏都没有。郑平不是要在卷宗中特意找问题。而是希望在细节中,找到卷宗所没有体现的案件情节。对于寻找到的每一个细节问题,郑平都用笔记本记好。这是他未来工作的方向。</p> 很快,白土市委政法委收到了白山省委政法委发来的通知,将对白山市系统的法律文书规范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这种检查在政法系统来说,并不少见。一直以来,政法系统对于法律文书的管理还是非常严格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