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控辩对抗进入高潮(二)颅骨身源鉴定让辩护退无可退44(1 / 2)
东阳市的各个地区,都有警察在排查失踪女性,在寻找线索。排查的范围在不断扩大,却一直没有查到失踪女性。东阳市在耗尽全部警力的情况下,整整一周时间,一点有价值的线索也没有查出来。
问题出在哪里?警方研判后,认为自己对案件的调查方向可能出现了偏差。正常情况下,谁家里人失踪去不到公安机关报案?就算是家里人不来公安机关报案,用人单位也会向公安机关反映的。在2002年,单位还承担着一定社会职能,如果所属的职工有什么问题,单位也会及时介入的。
从这个思路来说,死者应当是一个没有单位没有家人的女性。只不过,在当时社会形势下,这样没有单位没有家人的女性是很少有的情况。这些少有的情况,也都排查过了。那么,从突破思维死角的角度来看,假设死者不是没有单位没有家人的话。可能她的单位或家人不在本地,她是一个外地女性。即使是她失踪了,她的家人或单位也不会向东阳市公安机关来反映。
这个思路一开,公安机关开始重新调整方向,一面还是坚持排查,另一方面则是组织人员在邻近地区调查失踪人口情况,还有一批人专门调查东阳市流动人口情况。
排查的过程中,公安机关查到了一个有价值的线索。在郑家村附近,有村民反映曾经在一天晚上听到马沙滩上传来女子的声音。马沙滩本是一个荒滩,白天有人上去开荒,晚上却是没有人去的。那么这呼救的女人是不是就是死者呢?
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进一步调查。就在调查过程中,东阳市又传来最新的消息。在东阳市的失踪人口排查过程中发现了两个重要的对象:一个是刘某,另外一个苏玲。
刘某是东海省钢城市人,在东海省打工多年,最近一段时间与家人失去联系。苏玲是东阳市郑阳乡人,离异后一直在站前旅社打工,近期与家人失去联系。
两个对象中,苏玲是东阳市郑阳乡人,所在的村子与郑家村相邻,如果她是被害人,也就意味与案件的进展是挂上钩的。不过,办案就是这样,不能只是推测,还是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
很快结果来了,经过调查刘某的血型为o型,与死者的血型不符。这也就排除了死者为刘某的可能。而通过对苏玲家人的测试,苏玲的血型为a型,与死者血型相符。不过,因为尸体已经长期浸泡,并且面部损坏严重,就是苏家人也无法确认尸块是苏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