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90章 奇怪的法律389(2 / 2)
“当然了,也得养一只神兽看看大门。”
“不然的话,被人抢了可就亏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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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
朱标吧唧了下嘴道。
“这名字起的着实不错。”
“天宫,出自《后汉书》,天有紫薇宫,上帝之所居也。”
“天和,出自《庄子·知北游》,若正汝形,一汝视,天和将至。”
“寓意天地人和,开创太平盛世。”
“而这问天就更直接了,取自屈原的《天问》”
“至于这梦天...........”
朱标想了想,试探性的说道。
“难不成出自李贺的《梦天》一诗?”
(老兔寒蟾泣天色,
云楼半开壁斜白。
玉轮轧露湿团光,
鸾珮相逢桂香陌。
黄尘清水三山下,
更变千年如走马。
遥望齐州九点烟,
一泓海水杯中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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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正沉浸在天宫的魅力中。
光幕却是陡然换了画面。
【分享一波奇怪的法律。】
“奇怪的法律?”
朱元璋来了兴趣。
“就是一些没道理的律法吧?”
“这玩意儿历史上可有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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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的就有不少奇怪的法律。
就比如秦朝时,男子不能无故哭泣,否则将处以"削发、削眉、削须"的刑罚。
这是因为当时秦国人都认为男人的泪是坚毅勇敢的,所以不允许拥有懦弱的眼泪,除了给自己父母送行的时候才能留下来,其他的时候是不能够流眼泪的。
与秦朝相比,汉律同样也有奇葩的法律。
西汉初年,法律规定“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酒,罚金四两”。
没错,三人以上聚个会,喝个酒,唱个k,依汉律罚金四两。当时,西汉有限责任公司刚刚上市,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出了这项法律。
而隋朝时也有一个奇葩的法律。
落榜的学者须喝墨水。
因为隋朝开创了科举制,所以对考生的要求特别严格,对于那些落榜的学渣,法律规定罚喝墨水一升,而且书迹潦草者,也要罚喝墨水一升。
五代十国时期,因为战乱纷争,群雄并起。
南汉推出了一条闻所未闻的法律。
南汉后主刘鋹为维护南汉政权稳定,提出国家公务员一律先阄割,后授职。
这项“葵花宝典”式的法律,造成了南汉有二万名宦官,仅从事阄割行业的刀子匠就有五百人,形成宦官治国的奇观。如此一来,南汉和男汉没有半毛钱关系。
在元朝时期,出台了一条匪夷所思的搞笑法律。
据史书记载:元仁宗“延祐间,都城有禁,不许倒提鸡,犯者有罪,盖因仁皇乙酉景命也。”
大概就是因为皇帝属鸡,所以说不管是死鸡活鸡,百姓都不能提着,只能抱着,提鸡有罪,杀鸡无罪,不得不说真是闲的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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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光幕开始播放道。
【你知道吗?在美国伊利诺伊州有一条法律:不能在你的邻居嘴里撒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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