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章 哈尔滨延寿杀警越狱案高玉伦(二)185(1 / 2)

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高玉伦接过杀猪刀,对准李德月的右侧胸口,一下就捅了进去。

这一刀下去,现场所有人都懵逼了,大家赶紧把他手里的刀子抢了下来,随后便七手八脚的把李德月送去了医院。

因为不知道李德月伤势咋样,也没人顾得上高玉伦,高玉伦就自己回家了。

但高玉伦在家待了一会,还觉得这事不能算完,也不知道李德月死没死,不能这么放过他。

高玉伦这时候已经喝懵逼了,完全没什么理智了,他从屋里找出来一把斧子,又返回了王凤军家。

结果王凤军家此时已经聚了好多人,大家七手八脚的,又把高玉伦拦住了,把斧子也夺了下来。

高玉伦回家之后,还是觉得不行,又找了一把菜刀,再次返回王凤军家里。

不过这次不一样了,警察已经到了现场,当场就把高玉伦按住了。

被抓的时候,高玉伦还没醒酒呢,嘴里大声嚷嚷着:“放开我,我要杀了他全家!”

等高玉伦酒醒之后,得到了一个消息,李德月因抢救无效死亡,这一下他的麻烦大了。

如果高玉伦当时只捅了李德月那一刀,还属于矛盾冲突后的激情杀人,是不会被判死刑的。

但是他后来接二连三的拿着凶器返回现场,还喊着要杀人全家,那性质就完全变了,可以算是故意杀人了。

而且高玉伦也是被抓走的,并不是自首,没有宽大处理的条件。

高玉伦被抓之后,一直被关在延寿县看守所,等待着判决结果。

2014年7月6号,一审的判决下来了,高玉伦被判处死刑。

高玉伦顿时觉得完蛋了,二审改判的可能性太小了,面对着即将到来的死亡,高玉伦不甘心,就有了越狱的想法。

随后高玉伦被转到了101监舍,见到了他以后越狱的同伙之一王大民。

王大民出生于1979年7月17号,老家在延寿县六团镇和平村,距离高玉伦老家37公里。

虽然他名字叫王大民,但是家里人都喊他二民,因为他排行老二,还有个哥哥叫王大军。

和高玉伦一样,王大民也是念到初二就辍学了,但他回家之后,开始做起了生意,主要就是在村里收废品和卖雪糕。

在农村折腾了几年之后,王大民去了哈尔滨,想看看外面有没有什么赚钱的机会。

刚开始的时候,王大民在一个饭店里当服务员,每半年回家一次,而且每次回家都带点钱,人也胖了不少,家里人都觉得他混的不错。

但是一年之后,王大民突然给家里打了个电话,他告诉老爹,自己要去黑龙江大学上学,学习汽车维修。

他爹和他大哥都是农民,也没什么文化,稀里糊涂的就信了,掏空了家里的所有积蓄,准备给王大民当学费。

他们没想到的是,王大民拿着这些钱,开始在哈尔滨混社会了,认识了一群游手好闲的人,没事就一起出去偷东西。 1997年,王大民因为盗窃,被警察抓住了,由于他当时未满十八周岁,就给他送去了少管所关了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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