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章24(1 / 2)
方诗曼没有直说:“现在吃午饭太早,你们可以到外面逛逛,带时礼去你以前的学校走走。”
这是要她和裴时礼培养感情的意思。
在方诗曼的概念里,比起别的约会内容,压马路才是最能让感情迅速升温的项目。
沈思柠无奈地看向裴时礼,后者起身走到她身侧,“走吧。”
沈思义连忙跟着站起来,“我也去”
沈思瑶拉住他的胳膊,低声警告:“你去什么去,去当电灯泡吗?老实在家待着!”
方诗曼也瞪着他。
沈思义瘪了瘪嘴,重新坐回沙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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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思柠高中就读于南浔一中,是一家省重点高中,距离沈家现在住的地方十几分钟的路程,两人顺着人行道往前走,秋风萧瑟,枯黄的梧桐叶败了一地。
从外面看,学校和她读书的时候没有多少变化,周日上午高三学子依旧要来学校模考。沈思柠看了眼身侧的男人,他穿着昨晚她挑的白衬衫,一副清风霁月的姿态,路上中午放学回家的学生时不时地往他身上瞄。
“我高中就是在这里读的。”沈思柠说。
裴时礼视线落在布告栏上,“看到了,光荣榜上有你。”
沈思柠跟着看过去——
学校外的布告栏上贴着历届状元的照片,她是他们那届的文科状元,省二,破了当年学校的文科记录。
“你以前成绩一般?”裴时礼挑眉问。
布告栏上写着,她是高二逆袭的黑马,高一时成绩在年级只能算得上中等,自从高二以来突飞猛进,高三后一直稳在第一。
沈思柠“嗯”了声:“我小时候不怎么爱学习。”
“那怎么忽然爱了呢?”裴时礼偏眸看她,“你们家应该不需要你必须做一个学霸才行吧。”而且如果需要的话,不应该从小就开始培养吗,怎么会到十六七岁再开始。
沈思柠手指一紧,抬头对上他的眼睛:“我高二的时候和朋友去首大参观,遇到一一群优秀的人。”
“所以你就被激起了上进心?”
他果然什么都不记得。沈思柠掩下眼底的失落,“对,我很欣赏他们,想和他们上同一所大学。”
只是当她考上首大的时候,才知道他大二就去了美国。